索引号: 002489700/2022-004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27
发布单位: 市林水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10:15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杭州市林业水利局”门户网站(http://ls.hang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我局聚焦重点领域,畅通公开渠道,强化组织保障,不断探索推进政务公开服务,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主动性、便民性和及时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我局按照公开的范围、公开形式,认真梳理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目录,通过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91条,通过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759条,通过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54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分析依申请公开频率,结合群众需求,有效调整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目录,深度挖掘主动公开内容。

认真做好公众关注热点回应工作。积极参加或承办公述民评、民情热线、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就野生动物保护、湿地水城、防汛抗旱等热点回应公众关注。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优化依申请公开模式,提高群众满意度。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受理部门、方案明确,程序规范,按季度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情况统计。本年度依申请公开申请数为16件,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办结17件(其中上年度结转1件)。已办结件中属于同意公开答复6件,同意部分公开2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3件,其他办理6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专题版本,实现信息应用一网通,建设一体化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网站集约平台。一是加强网站建设。提升网站搜索功能,纳入全省政府网站统一搜索。通过对我局门户网站无障碍浏览改造和移动版适配建设,提供流畅的“掌上服务”,优化界面交互功能,确保阅读友好。二是IPv4和IPv6双栈适配改造。对个性化栏目进行改造,在IPv4基础上全面支持IPv6。三是创新平台公开形式。运用图解图标公开统计数据、视频音频公开工作成果;开放数据共享接口,推进信息公开;借助微信平台专题建设,多模式展现政务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管理

依托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务信息管理中的运用,落实专人定期维护,保证网络、信函、传真等申请渠道实时有效,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细化现场申请服务程序。

严格审核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审核,重点从文字表述准确性、信息公开规范性等方面加强把关,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审核机制,落实监督责任,从内容和程序上,积极保障政务公开精准度。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专题会议,不断强化依法公开意识,增强依法公开能力。制定一般性错别字清理工作方案,做好一般性错别字的清理工作。紧跟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及时更新发布全市林水行业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深化重大决策公开程序,定期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时反馈征求意见结果,并将最终决策公开发布,提高政策制定合理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07.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不够规范,信息公开队伍能力建设不足,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2022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公开监管,规范审查程序。认真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平台监管,严格审查公开内容。保证网络、信函、传真、电话等申请渠道实时有效,满足社会公众各种申请条件。

2、普及公开意识,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将政务公开的标准和要求贯彻到工作的各个方面。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确定专门工作人员,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提升队伍业务能力。

3、结合舆情监控,深化公开内容。结合舆情监控,及时回应社会热点。深入挖掘业务信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借助图片、音视频等方式,丰富行政决策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无。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1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