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9370226/2022-003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26
发布单位: 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6 15:17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21〕34号)文件精神,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2条,涉及政策文件、财政信息、医疗救助、基金监管等多个方面。此外,在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杭州医保”发布信息830条,截至12月31日,公众号关注人数94.92万人、总阅读量314.30万次、平均日阅读量8611次、最高日阅读量13.26万次。与杭州日报、杭州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合作,对医保重点政策落实情况和群众关切问题开展报道,全年累计报道118次。围绕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西湖益联保”等内容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5次。拍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真人剧、“基金监管小课堂”等小视频,通过改编漫画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主题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受理渠道,按规定期限做好答复反馈。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3件,均通过网络申请,均已按要求答复完毕。其中,依法予以公开1件,部分予以公开2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牵头落实,其他处室(单位)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报送初审、公开预审、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中国杭州”门户网站为载体,完善本部门信息发布前台页面,增设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文字解读、图片音视频等解读、权责清单等显示板块,精准分类医保信息。以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开发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咨询投诉和来访预约等功能板块,让政府信息多跑路,群众查询少跑路。

(五)监督保障情况。贯彻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每月做好公开情况自查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处室(单位)年度考核,促进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11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都有所改善,但受医保工作性质和具体操作经验等因素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和丰富性、公开形式的生动性和专业性等方面还有短板和弱项。2022年,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聚焦业务主线,规范公开标准。坚持把便民、利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内容和程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法定主动公开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二)丰富内容形式,提高信息质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医保政策和措施,开展多元化、多渠道的宣传解读,灵活运用传统媒体平台与政务新媒体平台,探索开发更多通俗易懂、活泼生动的发布形式,逐步提高政府信息的引导力、传播力和影响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实用性,更好地满足社会大众对政府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和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深化公开理念,提升工作能力。强化各处室(单位)间的沟通与协作,发挥合力做好公开网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无。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1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