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79/2022-002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1-25 | |
发布单位: | 市城乡建委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22-
01-
25
14:
41
来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各有关区财政局、建设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34号),现将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340万元提前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2年度市与区财政年终结算,各区收入列2022年“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报2022年“2210103棚户区改造”支出预算科目。
二、根据省级对此次专项资金的分配原则,并结合实际用于纳入年度计划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三、该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各区要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统筹安排,应按有关要求使用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安排表(提前批)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2022年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安排表(提前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