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79/2022-002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25
发布单位: 市城乡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22- 01- 25  14: 41       来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各有关区财政局、建设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34号),现将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340万元提前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2年度市与区财政年终结算,各区收入列2022年“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报2022年“2210103棚户区改造”支出预算科目。

二、根据省级对此次专项资金的分配原则,并结合实际用于纳入年度计划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三、该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各区要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统筹安排,应按有关要求使用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安排表(提前批)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2022年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安排表(提前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