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2-001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22〕2号 成文日期: 2022-01-13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结果的通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21〕26号)规定,经严格评审,市政府决定,授予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杭州康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授予杭州之江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授予杭州龙冠实业有限公司、西子电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鼓励奖”。

希望获奖企业积极发挥质量示范引领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质量(杭州)大会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准确把握质量奖企业培育规律,鼓励不断追求卓越经营绩效,进一步提升我市质量发展优势,力争早日实现中国质量奖零的突破。全市各行各业要向获奖企业学习,厚植质量意识,弘扬质量精神,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勇攀质量高峰,努力打造更多消费者满意的优质品牌,为我市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