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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 ||||||||||||||||
时间:2021-09-08 15:59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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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委托执法单位: 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根据《浙江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省政府令第335号)和《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浙建 〔2015〕8号)规定,我委制定了《杭州市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杭州市地方性法规、规章部分)》,并经市政府法律审查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裁量基准于2016年2月1日起施行,原《杭州市工程建设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杭建法发〔2011〕272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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