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时间:2021-09-25 10:34 来源:杭州日报 浏览次数:

9月22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火林带队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罗卫红和部分市人大代表、文物保护专家参加。

此次执法检查重点包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文物考古发掘、馆藏及民间文物保护管理、文物出入境管理、文物保护管理违法行为处罚等。前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专家、媒体等进行了暗访,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执法检查,市级相关部门开展了自查。22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有关专家对执法检查重点内容的解读,检查组成员和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文物保护法律知识考试。

执法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市相关部门及建德市政府有关情况汇报,并先后赴建德、桐庐、上城、西湖风景名胜区实地检查了新叶村乡土建筑、德寿宫遗址、杭州孔庙碑林等9个国家级和省级文保单位。

执法检查组指出,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突出科学统筹规划、强化保障措施、完善法规制度、公正严格执法,依法保护、管理和利用文物水平不断提高。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全面提升我市文物保护水平,为争当城市范例注入文化力量。要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层层压实责任,真正把“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落到实处。要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地咬合起来,依法推进文物保护、传承和利用。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短板,以开展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为契机,加强文物安全日常检查和监视监测,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注重用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推动问题解决,强化数字化技术运用,提升文物安全防护能力,真正把承载历史文脉、体现杭州文化底蕴的文物资源保护好。(本站编辑 贾晓芸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