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84X/2021-2632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卫发〔2021〕32号 | 公开日期: | 2021-09-14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卫生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在浙江省卫生健康监管领域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09-14 15:41 来源: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
现将《关于在浙江省卫生健康监管领域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