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1-2623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21〕38号 成文日期: 2021-07-22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综合类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1-2021-0011
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07-26 10:08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市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市场准入更加便捷,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但也面临新设企业增速放缓、市场主体活力不够强劲等问题。杭州作为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亟待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从而有效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2号);

2.《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等。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要求

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强化数字赋能,切实提高商事登记便利化水平,充分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实现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打响“商事改革看杭州、投资创业到杭州”品牌,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二)明确改革举措

1.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全域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建立住所登记负面清单。加快统一地址库在商事登记场景的应用。全域持续深化“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工位注册等登记改革举措。

2.试点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积极稳妥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着力构建“自主申报+信用承诺”登记体系,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干预。

3.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要求,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具体实施。

4.探索企业股权转让“一件事”改革。将市场监管部门“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事项与税务部门“个人股权变动情况报告”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理。

5.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服务能力。推行标准化、规范化市场准入,进一步落实“分钟制”办理改革目标,继续发挥标杆指标的“头雁”引领作用。

6.深化“一网通”系统应用。深化杭州市商事登记“准入准营一网通”系统应用,充分发挥“一站式、全链条、一网通办、闭环管理、放管结合”的证照集成办理平台优势,在更大领域实现“准入即准营”。

7.拓宽电子化应用场景。重点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涉企许可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跨层级、跨部门、跨事项应用场景构建和深度应用。

8.优化电商登记服务。对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同一经营者有两个以上网络经营场所的,一并予以登记。优化电商市场主体税务发票领取、银行开户服务。

9.探索科技型企业“同股不同权”。探索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钱江世纪城等创新创业活跃地区,开展科技型企业“同股不同权”改革试点。

10.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信息共享、数据交互,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新兴行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

(三)明确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要深刻领会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提高站位,结合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对标国际一流、保持国内领先,全方位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二是强化政策协同。推行全市标准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同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推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举措。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严禁各地各部门擅自出台市场准入前置审批事项、行业禁入等“土政策”。

三是强化数字赋能。全面落实数字化改革要求,大力推进“数字化+商事改革”场景应用;以数字化赋能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增强责任意识,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依法履职尽责,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建立定期监测通报制度,对各地市场主体总量增幅、新设企业增速、结构等进行定期监测和通报。

四、相关问答

1.提问:为什么要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回答:新增市场主体可催生强大发展新动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李克强总理多次召开会议,对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作出系列部署,国务院陆续出台《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等政策。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商事登记便利度,以更大力度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住所登记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等系列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从而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有效提高城市竞争力。

2.提问:这次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举措有哪些?

回答:本次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包括10项主要举措: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试点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探索企业股权转让“一件事”改革;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服务能力;深化“一网通”系统应用;拓宽电子化应用场景;优化电商登记服务;探索科技型企业“同股不同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提问:如何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

回答: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全域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建立住所登记负面清单,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建筑安全、安全生产等要求,申请人不得以违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等场所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在负面清单外,申请人只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无需另行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二是优化完善统一地址库建设,加快统一地址库在商事登记场景的应用。三是探索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允许市场主体登记一个住所和多个经营场所。四是全域持续深化“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工位注册等登记改革举措;优化“商务秘书企业”的新设登记和托管登记,探索实行信用积分制,强化对“商务秘书企业”的监督管理。五是完善企业等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六是发挥好各类小微企业园、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特色楼宇等创业平台优势,盘活存量资源,吸引初创企业入住。

4.提问:如何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服务能力?

回答:近年来,杭州按照“线上保障、实体整合、流程再造、常态压缩”原则,以“一件事”标准整合“开办企业”各环节,固化“一网、一窗、一次、一日”的“四个一”标准;同时,以“一次都不跑是常态”为标准,围绕快速准入、便利准营等方面,持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程度。

本次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服务能力,就是要推行标准化、规范化市场准入,进一步落实“分钟制”办理改革目标;持续推行区块链电子印章免费领用;进一步推广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免费发放税控设备(税务Ukey)并免收服务费;进一步优化整合社保、医保、公积金登记后续业务,实现开办企业全业务“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银行开户服务,提升开户效率及便利度,降低开户成本;进一步深化数据协同共享赋能,扩大政务数据共享的领域和范围,推进实名认证“一次认证、全程复用”,实现数据闭环;进一步提升线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网上办业务占比。

5.提问:什么是杭州市商事登记“准入准营一网通”系统,下一步将如何深化应用?

回答:为贯彻落实“多证合一”“先照后证”等商事制度改革,杭州市自2017年起建设商事登记“一网通”系统,以营业执照为基础,推进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改革,先后与超过30个部门系统、130余个涉企经营事项实现数据联通共享、一网办理。随着“照后减证”“证照分离”等改革持续推进,商事登记“一网通”系统与时俱进不断迭代升级,事项清单管理动态调整。2021年6月全新建成商事登记“准入准营一网通”平台并上线运行,形成一站式、全链条、一网通办、闭环管理、放管结合的证照集成数字化办理平台。

下一步,要充分发挥其证照集成办理平台优势,分类对标落实“证照分离”事项四类改革方式,在更大领域实现“准入即准营”。以“证照联办”“证照并销”方式联动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实现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办理;持续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跟进批管衔接、信用管理,强化多跨场景的数据共享、归集和应用。

6.提问:如何在商事登记领域进一步拓宽电子化应用场景?

回答:拓宽商事登记领域的电子化应用场景,有助于打通企业数字化“最后一公里”,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要有效依托省、市电子印章平台,进一步扩大区块链电子印章场景应用。重点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涉企许可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跨层级、跨部门、跨事项应用场景构建和深度应用。探索制定电子许可证制发地方标准,在交通、卫生、体育、食品药品等高频应用领域率先实现电子许可证发放和场景应用。明确“亲清在线”企业登记档案查询的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效力,探索企业登记档案在政务领域实行跨部门共享,提升企业登记电子档案跨区迁移便利度。

7.提问: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回答:一是要明确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审批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二是要完善监管方法。强化信息共享、数据交互,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新兴行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风险评估,有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实现精准监管。三是发挥信用基础性作用。完善信用惩戒措施,加大对违反承诺企业的惩戒力度。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和信用联合惩戒,完善杭州市企业信用联动监管平台,提升企业信用监管治理水平。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王筱敏

政策咨询电话:0571-86438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