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8X/2021-2622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城管局〔2021〕97号 成文日期: 2021-07-16
发布单位: 市城管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56-2021-0001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废止〈杭州市区收费停车场备案实施细则(试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07-16 18:20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背景依据

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8月24日发布的《杭州市区收费停车场备案实施细则(试行)》(杭城管〔2020〕111号)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主要依据为: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19号)第二十三条:“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的收费停车场,在停车场启用前15日,其所有人或所有人委托的停车服务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021年1月1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部分条款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26号)第一条规定,删除原《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19号)第二十三条,即《杭州市区收费停车场备案实施细则(试行)》制定的依据条款已删除。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部分条款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26号)精神,依法履行停车场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特制定《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废止杭州市区收费停车场备案实施细则(试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二、主要内容: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废止〈杭州市区收费停车场备案实施细则(试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主要内容有废止的原因、内容两部分内容。

(一)废止原因:《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部分条款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26号)第一条规定,删除原《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19号)第二十三条。

(二)废止内容:2020年8月24日发布的《杭州市区收费停车场备案实施细则(试行)》(杭城管〔2020〕111号)规范性文件。

三、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21 年7月8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解读人:金建锋

联系电话:86975992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