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5744444/2021-2614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退役军人局发〔2021〕64号 成文日期: 2021-06-08
发布单位: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持续深化“三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继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办实事、解难题、减负担”及“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0〕3号)和《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深化“三服务”活动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0〕5号)精神,结合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及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及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学习宣传,带着责任和感情帮助解决驻杭部队、退役军人、军创企业和基层的实际问题,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丰富服务内容、强化情感认同,不断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高水平推进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退役军人各项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成为全省示范。

二、活动内容

(一)建立常态化联系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发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关心关爱退役军人良好氛围,深入基层一线,全方位多形式服务部队,服务退役军人,服务基层。

1.联系对象。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1-4个区、县(市)及功能区,联系3-7名退役军人、2-8家退役军人创办企业或退役军人员工较多的企业、2-6个乡镇(街道)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站点、1家驻杭部队。市局各处室联系至少7名退役军人、2-8家退役军人创办企业或退役军人员工较多的企业及2家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服务项目。重点联系功臣模范和伤残、参战参试、烈士遗属、特困退役军人以及信访矛盾突出人员。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或其他工作变化,联系对象届时也作相应调整。区、县(市)局参照省、市要求制定联系计划。

2.联系节点。对重点联系退役军人和军创企业,至少每季度联系一次、每年走访一次,确保联系的经常性。在联系对象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发生重大变故以及“八一”、“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应及时进行联系,尽心尽力纾难解困,做好慰问工作。

3.联系方式。在做好与联系对象面对面交流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注重依托“智慧老兵码”码上服务应用场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提高互动频次,确保联系对象遇事能及时联系、情况能及时了解、意见能及时反馈。

(二)优化服务方式内容。坚持创新创优服务,支持驻杭部队建设,着力解决部队、军人军属最关心的问题,牢固树立“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整体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1.服务驻杭部队。以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为契机,积极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的“双清单”制度,实时了解和掌握部队官兵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大力协助解决 “三后”问题,服务部队战斗力提升,助力部队聚焦备战打仗。深入部队开展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宣讲,为退役军人合理选择安置方式、安置去向、安置岗位提供有效服务,构建良好的互动沟通机制。

2.服务退役军人。通过进村入户走访等形式,开展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面对面交流,做好政策宣讲和杭州及所地有关退役军人的政策措施,为联系对象释疑解惑,帮助联系对象了解政策,准确了解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及时沟通协调,在思想上多关心、生活上多关爱、政治上多关怀,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性化、个性化服务。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建立帮扶援助机制,开展“一对一”帮扶,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

3.服务军创企业。摸清军创企业底数,深入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掌握吸纳退役军人就业情况,宣传现有的就业创业政策,帮助协调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尽心尽力帮助军创企业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4.服务基层基础。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对联系区、县(市)及功能区讲一次党课(参加人员包括辖区乡镇、街道服务站站长)。持续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针对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力量不足、工作资源不多、工作制度落实不平衡等问题,充分利用浙政钉2.0工作人员微应用平台,提升微应用使用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激发基层活力。深入一线基层,及时了解退役军人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掌握乡镇(街道)服务站创建运行状况。各处室要结合所联系服务对象,按照“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标准,积极听取基层退役军人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精心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提升活动,推动“五有”要求落实,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三)完善问题解决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和下访约访制度,秉承勇于实践的改革创新精神,求真务实作风,创造性地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办法,坚持重点问题重点解决,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强化矛盾化解。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矛盾积累时间长、较为突出的信访问题,以“三服务”为契机,广泛开展大走访送温暖活动,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与开展思想工作相结合,把做个别退役军人疏导工作与做退役军人家属劝解工作相结合,消除思想隔阂,取得理解支持。对合理合法、条件具备的信访事项,推动及时妥善解决,对不合理诉求,加强政策解释宣传。做到消除存量,遏制增量,防止变量。

2.强化效果导向。事前做好摸底分析,预先梳理联系对象可能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主要诉求,全面梳理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用于解决联系对象难题的政策,充分发动并整合社会资源,力争“心中有底下去,问题解决回来”。事中加强研究落实,对能当场解决的要马上帮助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把问题带回来第一时间分析研究,形成个性化解决方案,并第一时间帮助落实。事后及时跟踪评价,各处室、区县(市)局定期组织交流“三服务”工作,遴选优秀服务案例,利用好“三服务”小管家系统,通过电话回访、现场了解等形式,及时收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评价。

3.强化目标导向。通过解剖麻雀,摸清底数,理清思路,了解基层一线现状以及部队官兵、退役军人的所思所想所盼。每组拟定由局领导负责的领办破难计划不少于1项,6月底前将领办破难计划书报送市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每名带队局领导、各处室及区县(市)局结合年度重点工作,每年度活动结束后至少形成1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的高质量调研报告,分别于6月底前将调研课题计划、11月底前将调研报告报送市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12月底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

三、责任分工

走访慰问共分4个小组,分别由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派员参加。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洪彪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军休服务管理中心

联 系 点:滨江区、淳安县、建德市

第二小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银泉

优抚褒扬纪念处、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市革命烈士纪念馆

联 系 点:上城区、拱墅区、富阳区、桐庐县

第三小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江

移交安置处、军休活动管理中心、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联 系 点:西湖区、余杭区、钱塘区

第四小组: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 刘  燕

双拥工作处、军休服务管理处、市军供饮食站

联 系 点:临平区、萧山区、临安区、西湖风景名胜区

四、走访任务

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在前期摸排基础上,拟定各组联系部队、联系退役军人、联系退役军人创办企业、联系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项目清单、服务工作反馈清单、“三服务”破难项目计划书(详见附件)。各小组走访时要按照杭退役军人局发〔2020〕13 号文件明确的要求,落实好常态联系一批、困难帮扶一批、矛盾化解一批、分析研究一批、样板打造一批等“五个一”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深化“三服务”对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意义,每年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建立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落实分管领域的“三服务”工作,构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发挥主体作用。

(二)注重活动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必须坚持带着感情“慰”、必须坚持带着耐心“问”、必须坚持带着责任“做”,主动向困难多、问题多的地方倾斜服务力量,严禁“为访问而访问”,严禁“走访”变成“走场”,严禁慰问方式简单机械,甚至模式化,坚决不做表面文章,坚持精准高效地把服务落实到部队、退役军人和基层的急需处,以过硬作风做好“三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效,不断提高退役军人的信任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强化督查落实。要将联系退役军人常态化制度深化“三服务”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全面检验干部作风、能力、水平的试金石,与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结合起来。建立完善重点工作定期研究汇报制度,压实解决问题的主体责任,及时回应下级部门诉求,做好个性化问题和区域性问题化解,加强对活动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督促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认真整改,对成效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努力在全局营造争相服务、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四)压实工作责任。要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工作落实,各区、县(市)在5月28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市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各慰问小组按照分批有序原则,每年度至少完成1次走访调研,6月底前市局完成联系点第一轮走访调研工作。建立工作进展报告制度,各区县(市)局、市局各处室分别于6月底、9月底、12月底前将服务工作反馈单(附件6)反馈市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五)大兴调研之风。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每组人员控制在 4 人以内,明确1名联络员,并将组员名单及联络员信息反馈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