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1-2617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21〕47号 成文日期: 2021-06-21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0-2021-0004
《杭州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1-06-28 10:15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

职业教育是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和普通教育是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两类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把职业教育摆在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指示,并专门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即“职教20条”。为贯彻落实“职教20条”,2020年9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2020年11月,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年4月12-13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大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李克强总理也作了重要批示。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坚持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省乃至全国均产生一定影响,职业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处于全国第一方阵。但是,与国内职业教育发展先进城市相比,对照我市全力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奋力展现“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目标要求,我市职业教育还存在职教体系还不够完善、多元主体办学格局尚未形成、产教融合还不够深化、服务贡献能力还不足、办学特色还不够鲜明等问题。因此,迫切需要结合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深刻把握职业教育面临的形势任务,制定相应的政策意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任务

我市出台的《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提高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数字化转型,助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和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我市职业教育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力助推杭州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奋力展现“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提供强有力的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主要目标有:

一是高标准建设职业院校。到2025年,打造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一批职业院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二是高水平推进产教融合。全力创建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到2025年,培育一批在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教融合联盟、实验实习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型企业、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三是高质量服务社会经济。全面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活力和社会服务力,打造一批服务区域性产业园区和乡村振兴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对标对表国家“职教20条”、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和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硬指标硬任务,结合我市打造高水平职业教育、建设“美好教育”的需要,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既定任务,把奋力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细化为若干具体行动,提出了八个方面23条政策措施,这八方面内容具体体现为“八个强化”。

第一部分强化目标引领,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提出了“三高”主要目标,高水平推进我市职业教育走在前列。

第二部分强化立德树人,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全面落实“三全育人”要求,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切实落实思想政治教育新要求。

第三部分强化规划布局,坚持将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布局,实现职业院校入驻园区、专业(群)支撑新兴产业;落实职业教育规划项目建设,新建5所市本级中职学校,加快钱塘区职教小镇建设,实施“一校一策”,实现“提质”“培优”;通过建设“职业教育数字资源平台”,实现与新制造业计划、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等主导产业和紧缺或急需产业有效对接。

第四部分强化类型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标准建设,积极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优化技术技能人才一体化培养、完善多向融通机制,促进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与职业教育体系融通、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多层级职业教育相互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及终身教育相互贯通。

第五部分强化产教融合,实施对企业补助、税收优惠等组合式政策,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通过对接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工程,打造一批服务数字经济和新制造业的产教融合平台;通过开展学徒制改革,加大对学徒培养的补助力度,努力形成校企协作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

第六部分强化开放办学,强调对外合作与交流,完善职业院校服务社会的激励机制,对职业院校开展社会服务所获收入实施绩效工资单列管理,落实职业院校科研成果转化的奖励政策等,以此激发职业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内生动力,解决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不足、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第七部分强化人才激励,强调加快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将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纳入杭州工匠、名城工匠等政策体系,切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实施“夺牌计划”,研究制定“夺牌”获奖选手的专项奖励政策,激发职业院校师生参赛积极性;通过优化职业院校师资引进机制和成长发展机制,全面提升职业院校师资水平。

第八部分强化投入保障,加大经费统筹力度,积极探索“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社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积极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创新点

本《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打造数字经济第一城和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建设高质量职业教育、推动“美好教育”的需要,以改革和落实为主基调,在政策设计上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创新点。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我市职教存在的主要问题,全面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施方案》主要针对职业教育资源短缺、体系建设不完善、产教融合不深入、社会服务能力不强、人才激励力度不大、企业参与办学动力不足等方面,提出政策举措:强化立德树人,创新思政教育模式;强化规划布局,统筹产教协调发展;强化类型教育,完善现代职教体系;强化产教融合,构建多元办学格局;强化开放办学,提升服务社会能力;强化人才激励,优化职教发展环境。

二是强化目标引领。着力实现我市职业教育的高水平、高标准发展,打造中国职业教育质量高地。《实施方案》对标对表国家“职教20条”的硬指标硬任务和国家、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高标准建设职业院校、高水平推进产教融合、高质量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三大主要目标。

三是形成工作合力。着眼推动形成各部门之间、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之间协同发展职业教育的工作合力,责任落实既重视部门作用发挥,也突出地方统筹推进,最大限度凝聚各方共识。《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负责人,以及高校和研究机构专家成立专班集体研究制定,并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

四是推出重大项目。突出以项目建设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对每一项重点工作都配套设计了具体工程项目,以重点项目体现改革导向。项目设计既充分考虑已有的工作基础,也努力体现时代需要,如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职业教育数字资源平台”建设计划、产教融合平台建设、职业院校“夺牌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等。

五是推进改革试点。着力解决一些长期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对标国家、省有关职业教育改革的新要求,结合实际,提出了具有我市特色的职业教育改革新任务,如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探索五年制和本科职教试点、创建国家级产教融合城市、深化现代学徒制试点、打造“杭州工匠日”品牌等等。

五、《实施方案》的主要政策突破

《实施方案》突出政策支持与引领,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政策突破力度大。主要政策支持与创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创新产教融合支持政策。各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按当地最低工资25%的标准,对接受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锻炼的企业进行补助,补助部分纳入公办职业院校年度预算统筹保障,并通过公办职业院校拨付给企业。对参与、支持产教融合试点的企业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

二是完善职业院校社会服务收入分配政策。鼓励职业院校将教师开展社会培训、技术研发与服务等社会服务纳入教师工作量。职业院校通过社会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在支付项目成本后,剩余部分按不超过30%的比例用于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分配,实行绩效工资单列管理。落实教师研发专利和技术转让等科研成果转化的奖励政策,教师依法取得的科研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经学校同意兼职从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和社会化服务等工作的教职工,其按约定取得的兼职报酬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三是完善技术技能人才激励政策。将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纳入杭州工匠、名城工匠等政策扶持范围,扩大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奖励范围,加大奖励力度。实施职业院校师生“夺牌”计划,制定分级分类技能大赛“夺牌”专项奖励政策,加大对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奖励支持力度,适时充实完善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直接认定为杭州市技术能手。

四是加大政府投入支持政策。完善职业教育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经费统筹力度,落实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省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高等职业学校“一校一策”建设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和保障。对入选省级及以上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的,按规定给予支持。鼓励各地通过政府奖补等方式对实习实训基地给予一定支持。

六、其他

1.本《实施方案》的适用范围:杭州市行政范围内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专)、高等职业学校。

2.本《实施方案》的施行时间:自2021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

3.本《实施方案》的解读机关:杭州市教育局;联系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宋小华,政策咨询电话:87069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