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9370226/2021-2617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医保〔2021〕30号 成文日期: 2021-06-25
发布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保-/医保类-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73-2021-0002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1-06-25 10:05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2021年6月7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根据前期价格调查及成本测算情况,结合杭州实际,我局印发《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近年来,癌症成为造成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据统计,2019年我省新发癌症病例达21万,因癌症死亡的人数超过9万,我省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虽然近年来有很多癌症靶向药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和我省大病保险药品支付范围,较好地减轻了癌症患者的疾病经济负担,但癌症患者在诊断和治疗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查费用,比如临床用于癌症诊断和治疗的PET-CT检查,因价格较高且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仍给患者家庭带来沉重的压力。每年都有群众来信来访,希望将该项检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2019年、2021年两会期间也有提案议案建议将PET-CT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提高癌症患者精准检查、科学治疗和医疗保障水平成为医保部门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限定支付范围

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限恶性肿瘤分期及治疗后复发/转移的检测;原发灶不明转移性肿瘤原发灶的寻找;指导放疗计划靶区的设定。

三、待遇支付标准

我市按照“同城同价”原则和省医保局“各设区市在不高于省级公立医院价格前提下,依法制定本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的要求,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市级公立医院价格调整为5300元/次,与省级公立医院价格保持一致。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

四、费用支付监管

各级医保部门要及时调整医保信息系统,确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按时结算。要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加强对医疗机构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费用支出情况的监测分析,有重点、有针对性采取措施,防范医疗过程中的滥用行为,促进临床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五、建立信息强制披露制度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要求每日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查的相关信息,包括患者的姓(不含名)、年龄、疾病诊断、收费价格等信息在院网上公开。

六、关键词解释

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是一种反映人体内分子的分布、代谢或细胞功能的分子影像检查技术。它利用分子示踪显像剂,通过连续的全身断层扫描(通常包括头和整个躯干的影像检查),可以用于恶性肿瘤分期及治疗后复发/转移的检测,原发灶不明转移性肿瘤原发灶的寻找,指导放疗计划靶区的设定。

七、新旧政策差异

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是一种反映人体内分子的分布、代谢或细胞功能的分子影像检查技术。它利用分子示踪显像剂,通过连续的全身断层扫描(通常包括头和整个躯干的影像检查),可以用于恶性肿瘤分期及治疗后复发/转移的检测,原发灶不明转移性肿瘤原发灶的寻找,指导放疗计划靶区的设定。

八、适用人群及注意事项

参加我市大病保险的所有参保人员。《通知》执行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起。

九、解读机关、解读人、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徐林山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8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