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1-2601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21〕22号 成文日期: 2021-03-31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杭州市经营性用地出让、收储和做地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1年度杭州市经营性用地出让、收储和做地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杭州市经营性用地

出让、收储和做地计划

 

为确保土地市场的平稳有序,更有力保障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扎实助推“新制造业计划”实施,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订2021年度杭州市经营性用地出让、收储和做地计划(以下简称“三个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十一次会议精神,围绕忠诚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全市经营性用地做地收储出让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新制造业计划”实施,持续推进“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要素保障。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构建新型城市空间格局。以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为依据,按照“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生态型”的原则,全面提升城市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推动构建“一核九星、双网融合、三江绿楔”的新型特大城市空间格局,加快推动城西科创大走廊、杭州云城、三江汇、大城北、钱江新城二期等重点区域规划实施以及地铁沿线、未来社区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坚持节约集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调整优化用地空间,推进城市空间立体开发,加大地铁上盖及TOD地块供应力度。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积极推进竞争性工业用地出让,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三)坚持优化结构,加大产业用地供给力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需求侧管理,形成更高水平动态平衡。保障产业发展用地,加大产业用地收储和出让力度,建立产业用地出让和住宅商服用地出让联动机制。优化住宅与商服用地的供应结构比例,适当管控商服用地供应规模。

(四)坚持民生导向,注重租赁住房用地保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围绕“一核九星”空间布局,加大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用地供应力度,进一步加强租赁住房用地做地收储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坚持分类调控,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计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在统筹城市发展、土地供需和土地收储情况基础上,合理安排地块出让的规模、区域、结构和时序,引导市场理性竞争,市区经营性住宅用地实行集中公告、集中出让,最大限度保障住宅用地供应。

三、范围及时间

本计划编制范围为全市经营性用地出让、收储和做地地块项目。计划期为1年,即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计划指标

(一)2021年全市经营性住宅、商服用地“三个计划”。

1.出让计划。

2021年全市计划出让经营性住宅、商服用地300宗、共计15200亩,另计预备出让住宅用地37宗、共计2409亩,详情如下:

区域

出让计划

预备计划

宗数

面积

(亩)

住宅用地

商服用地

宗数

面积

(亩)

宗数

面积(亩)

宗数

面积(亩)

主城区

67

3265

31

2248

36

1017

13

664

杭州钱塘新区

26

1615

22

1368

4

247

3

174

萧山区

49

2655

36

2034

13

621

12

843

余杭区

39

2617

14

1979

25

638

2

105

富阳区

35

1746

18

1478

17

268

6

515

临安区

32

1524

23

1364

9

160

1

108

市区(不含主城区)小计

181

10157

113

8223

68

1934

24

1745

桐庐县

19

839

10

495

9

344

0

0

淳安县

22

399

6

293

16

106

0

0

建德市

11

540

4

420

7

120

0

0

“两县一市”小计

52

1778

20

1208

32

570

0

0

总计

300

15200

164

11679

136

3521

37

2409

备注:1.主城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下同;

2.出让计划含本年度已经出让成交的住宅、商服用地;

3.根据土地市场调控需要,视情启动实施预备计划。

 

2.收储计划。

全市计划收储经营性住宅、商服用地450宗、共计22626亩,其中主城区80宗3934亩,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杭州钱塘新区294宗15230亩,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76宗3462亩。

3.做地计划。

全市计划经营性住宅、商服用地做地1799宗、共计102149亩,其中主城区929宗35916亩,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杭州钱塘新区820宗62323亩,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50宗3910亩。

(二)2021年全市工业用地与创新型产业用地“三个计划”。

2021年全市计划出让工业用地233宗、共计10033亩,创新型产业用地出让计划18宗、共计598亩,详见下表:

做地主体

出让计划

工业用地

创新型产业用地

宗数

面积(亩)

宗数

面积(亩)

上城区

1

13

0

0

下城区

0

0

1

37

拱墅区

2

21

7

214

江干区

0

0

1

9

西湖区

5

300

0

0

滨江区

5

247

0

0

主城区小计

13

581

9

260

杭州钱塘新区

27

1666

0

0

萧山区

29

1765

6

285

余杭区

40

1756

2

32

富阳区

30

1500

0

0

临安区

35

1062

0

0

市区(不含主城区)小计

161

7749

8

317

桐庐县

17

751

1

21

淳安县

11

155

0

0

建德市

31

797

0

0

“两县一市”小计

59

1703

1

21

总计

233

10033

18

598

全市计划收储工业用地202宗、共计10060亩,其中主城区17宗477亩,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杭州钱塘新区145宗8148亩,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40宗1435亩。

全市计划工业用地做地403宗、共计20324亩,其中主城区133宗5351亩,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杭州钱塘新区221宗11857亩,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49宗3116亩。

(三)2021年度市区出让的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安排。

2021年度市区计划安排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用地约508亩,配建公共租赁房用地约835亩,其他方式供应的租赁住房用地另行明确。

(四)2021年主城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首批涉及地铁上盖及TOD地块安排。

主城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中,安排首批地铁上盖及TOD地块18宗740亩,其中拟纳入TOD专项规划1宗139亩,地铁上盖17宗601亩。

五、有关要求

(一)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前,公租房配建比例在规划条件中进行明确。规划条件中未明确配建比例和公租房配建比例调整的,由市住保房管局核准公租房配建指标后再予以收储出让。

(二)各做地单位依据本通知办理相关前期手续,纳入杭州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进行项目生成,发改部门不再另外批复“政府储备土地出让前期准备计划”。  

(三)将列入出让计划的经营性地块信息在“读地云”平台上统一发布,加大“云”上地块的招商推介力度。将现有控规明确的工业用地信息录入“土地码”协同服务平台,实现编码全覆盖。

(四)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杭政〔2011〕40号)相关规定,“三个计划”范围内的做地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均纳入2021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结合旧城区改建项目实施,做地单位据此办理相关征收手续。

(五)各地要根据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要求,严守全市300平方公里工业用地规模底线。要落实存量工业用地严管制度,因规划实施等原因确需调整或减少存量工业用地面积的,应按“占一补一”“先补后占”的要求执行。竞争类工业用地项目由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负责收储出让。

(六)本通知发布后,市区经营性住宅用地出让将围绕出让计划明确的地块分期“集中公告、集中出让”。对确需调整地块的,在各做地主体计划出让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由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调整明确。

(七)对主城区各做地主体实施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收入拨付资金的依据,以市委市政府另行明确的文件为准。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各区、县(市)政府及各做地主体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工作部门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以上率下,挂图作战,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做地人员。

(二)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各区、县(市)政府及各做地主体要深入了解地块现状,全面摸清地块在征地拆迁、控规要求、周边配套、邻避设施、环境保护、文物考古、水电气接口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根据做地进展倒排计划,提前谋划和安排每宗地块的推进路径,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措施,细化做地各个环节的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和路线图,确保高质量完成做地任务。

(三)注重协同,形成合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经信、生态环境、建设、住保房管和园文等部门,要深入做地一线,定期提供政策与操作的咨询服务,在项目前期、配套核查、邻避设施、环保审查、考古挖掘等环节对做地主体主动靠前指导,不断推动和加快地块做地进程;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会和工作座谈会,交流和提升做地经验,提高一线做地人员整体业务水平与素质。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将2021年度主城区完成经营性收储面积3000亩、全市工业用地收储面积10000亩,确定为市土地要素保障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压实各区、县(市)政府及各做地主体考核任务,通过实际出让和收储任务联动 ,工业用地出让和住宅、商服用地出让联动等方式加大考核力度,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要素支撑。

附件:1.2021年度杭州市经营性用地出让、收储和做地计划地块汇总表.xlsx

2.2021年度市区出让的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安排.xlsx

3.2021年主城区经营性住宅、商服用地出让计划首批涉及地铁上盖及TOD地块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