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时间:2021-04-06 14:59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2020年,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争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和宗教领域治理现代化先行省的排头兵,一手抓民宗领域新冠肺炎疫情的依法防控,一手抓法治政府各项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推进民宗领域治理法治化。一是细化分解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暨普法宣传工作,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二是与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续签法律顾问协议,为我局在合同合法性审查、法律法规宣讲等方面提供支撑。三是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监管,完善监督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全年完成12批次“双随机”检查。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强力推动行政处罚工作,全年民宗部门有效开展行政处罚工作13件。五是采取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组织指导各区、县(市)民宗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整理与归档的核查,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供监督保障。六是协助省民宗委对《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区分标准》等5个省级规范性文件进行立法调研,适时向市人大提出废止《杭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若干规定》的立法建议。

(二)坚持以点扩面,大力营造民宗普法社会氛围。一是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突出党政领导干部、民宗系统干部、宗教界人士,突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加大学习宣贯力度,提升宗教普法质效。二是创新宗教普法方式方法。探索推动宗教政策法规进党校、进机关、进社会团体,编印下发《宗教常识·你问我答》小册子10000份,组织局公务员积极参加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同时,采取设立普法宣传栏(展板)、开展广场普法咨询、悬挂普法标语等形式,广泛向社会进行宣传,不断扩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和覆盖面。年内,局领导先后赴市委党校主体班、系统内各类培训班进行政策法规宣讲近20余次。三是深入开展省级普法示范点和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全市14所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为新一批省级普法示范点和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四是持续推动省级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按照“一个规范、九个平安”的要求,每月组织巡查员和网格员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平安巡查,16处宗教活动场所被评为省级平安场所。五是承办省“和谐宗教·法在心中”宗教法治面对面活动,充分展示我市宗教领域法治建设的面貌和成果。

(三)坚持整体智治,不断深化法治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我局数字化政务服务2.0建设工作,全面实现“四端协同”,推动政务服务从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二是对全市民宗系统行政监管事项进行核查,完成监管事项网上全覆盖,认领监管事项13项;三是加强与省民宗委和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好权力事项调整后的认领工作,依职责认领权力事项41项。

(四)坚持依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约束。一方面,不断深化“两张清单一张网”建设,进一步优化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的测试和调试,做到所有权力事项主动公开。另一方面,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的执法监督、各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行政层级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对人民来信来访进行及时的答复反馈。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或舆情3件,受理各类举报投诉件135件。

(五)坚持党建引领,切实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组议事日程,把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明确到各处室、责任到具体人。二是依法做好民宗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伊始,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第一时间取消2020年新年佛教文化活动,落实“双暂停一延迟”措施;6月初,在全省率先实施宗教活动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评估23条标准,依法有序恢复宗教活动场所对外开放。三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疫情期间,组织局干部职工赴下城区塘南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放弃双休日赴临近宗教活动场所明查暗访,深入开展 “走亲连心三服务”“驻万企、帮万户”活动,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战全胜”中展现民宗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意识还比较薄弱。由于民宗工作的特殊复杂性和敏感性,有的民宗工作干部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方面,还一定程度地存在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的现象。

(二)基层执法力量建设还比较薄弱。民宗部门的工作人员编制偏少,加之有的变动较为频繁,相关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三、第一责任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2021年,我局第一责任人,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切实履职尽责:一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的汇报,及时研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在全市部署开展宗教事务行政处罚探索和尝试,实现行政执法新突破,取得较好的成效。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统战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力求学懂弄通,并认真贯彻落实。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贯彻落实《市民宗局党组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民主决策,推进集体决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防范集体决策风险,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四是自觉接受法治监督。全年自觉接受党内巡察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对监督中发现和指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水平。五是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利用举办培训班的形式,组织宗教工作干部开展了依法行政宣传教育等学习培训,围绕重点开展主题法治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切实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深厚法治氛围。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主要工作目标:围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民族工作、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为重点做好宗教工作“两大任务”,进一步推进民宗工作法治化和规范化,确保我市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以实际行动和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目标,建立任务清单,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依据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情况、新任务和新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和依法行政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针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断完善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机制,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稳步推进和规范开展。

四是进一步推动数字化转型。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优化政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