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1-03-22 10:57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杭州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市经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市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

一、 2020年度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2020年度法治工作推进主要举措和成效

1、强化组织保障。局党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全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并结合人事变动及时调整组成人员。加强统筹协调,注重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树立和法治素养培育,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经常化,落实党组会学法制度。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公开规定。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2、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加强立法引领,注重法制建设和保障。参与省经信厅《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工作;做好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工作。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对涉及我局代拟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并上报公布清理结果。严把公平竞争审核关,做好增量、存量规范性文件所涉公平竞争专题清理。全局行政机关合同法律审核全覆盖。二是结合落实“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做好学习培训。按照继续降低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纠错率)要求,关口前移,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积极开展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局领导参加了江干法院相关行政诉讼的旁听。今年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三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推动“三项制度”实现100%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库,切实做到抽查监管全程信息化、公开化。

3、助推改革事项。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中行政权力事项的调整和梳理工作。根据市司法局召开的省库事项认领协调会上的要求,完成省库事项认领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核查,进一步优化权力事项办事流程。协同省经信厅完成相关行政监督检查任务。

4、健全制度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局重大法律事务,加大了风险把控力度。二是我局按照有关政府公职律师管理要求,制定出台局“公职律师管理制度”,从主体资格、申报程序、履职要求、权利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切实提高局公职律师的管理水平。三是成立了局第二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积极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先后参与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监督检查、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等监督检查工作。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们也认识到,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权力下放后,对区县(市)经信系统指导和监管的有效性还不够。新的一年要及早谋划,深入基层调研,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二是对法治工作创新实践不够,法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法治工作创新认识不够到位。下一步,要根据全年法治学习安排,统筹兼顾,有效开展法治工作的创新实践。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加强工作领导,履行领导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各负其责、合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年初、年中局党组会专题听取产业规划与研究处(政策法规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法治能力。局党组书记、局长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与经信工作实际相结合,以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实践践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通过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通过“固定主题党日”、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民法典》。

3、严格依法决策,强化工作统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开展法规清理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4、推进理念更新,普法“线上直达”。按照市委市政府“战疫情、促发展”工作要求,在全力抓好疫情防控、促进发展工作中,创新性设立“亲清直播间”,运用新技术,开启“云模式”,将“数字化”“智能化”“便捷化”融入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由“屏对屏”代替“面对面”,做到防疫普法两不误,全面助力打造数字经济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双引擎”。

二、2021年度计划安排

2021年,市经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十四五”法治工作要求,围绕“深化审批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法制审查、依法化解矛盾”四项重点,全面深入做好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规范性建设。一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废止、保留、修改、融合的意见,通过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融合推进业务融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提高行政决策科学性。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对涉及企业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行政决策项目,广泛听取意见,进行专家评估。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2、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深化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网上预约、网上申请、在线办理、实时查询等网上服务,切实提高企业获得感。二是落实“互联网+监管”举措。积极与省经信厅协同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三是进一步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机制。

3、进一步强化领导履职。督促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任务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等,将邀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继续开展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4、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一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提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推进局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二是推进规范化建设。以精细化管理为核心,强化内部流程管控,优化完善行政权力流程等,继续夯实权责明晰、标准统一、运行高效的依法行政机制。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公开行政决策目录,扩大主动公开覆盖面。依法、及时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

5、进一步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我局将认真做好“八五”普法工作谋划。根据《关于全面建立市直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及省市普法宣传工作要求,做好局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发挥“亲清直播间”等平台作用,开展好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