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1-03-22 16:11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2020年,江干区在省、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新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新部署为遵循,紧密围绕“高水平打造‘重要窗口’的一流示范样本”目标,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行政权力规范运作机制建设

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思维能力提升,制定区委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依托政府法律顾问、高校教授等专业资源,组织开展法治论坛、法律问题论证研讨、以案说法及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培训等活动。依托“干部学习新干线”,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开展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持续保持参考率、合格率“双百”目标。在各街道、各部门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依法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与档案管理工作。推进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明确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机构,建立完善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2020年共备案审查14份涉疫政策文件,审查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行政机关合同6件、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1件。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力度,优化政府法律顾问库,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职能、服务保障、考核评估等调查研究,促进作用发挥最大化。

(二)夯实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制度基石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规范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开”统一公示信息栏,推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一案一卷一审”。严格落实“无证化”改革要求,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在凯旋街道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深化“互联网+监管”工作,推广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平台,“双随机”执法抽查任务按时完成率、抽查事项覆盖率均实现双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主动认领省级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新实践工作,组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开展执法单位内部执法风险排查防控试点工作,组织疫情防控行政执法检查,联合人大、政协、政法委等督察力量对8个街道、9家重点执法部门开展全区首次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提出督察意见40余条,一对一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正法直度”专项行动,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案卷评查等工作,提升日常监督工作成效。

(三)深化“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工作

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立突出问题交流研判、重大疑难案件案情集中研讨机制,建立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工作规则,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家学者担任复议听证员、监审员。推进法治共同体建设,组织一府两院召开法治建设暨“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深入探讨研究破解重难点问题,引入检察院参与复议调解。建立完善行政复议诉讼问题定期通报制度,及时梳理执法问题、信息公开、履职以及专案分析、国赔分析等7篇问题建议报告,为各街道、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把脉问诊”。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引导执法部门采取“收案后先行介入,受理前主动调解,审理中配合协调”等方式,开展全程调解。今年以来,63起案件当事人经调解后主动撤回申请。2020年,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案量同比下降34.01%和30.06%,复议纠错率同比下降7.98%,败诉率同比下降32.35%;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98.88%,同比上升17.69%,“出庭不出声”现象明显好转。

(四)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助力基层治理

创新深化融调解机制,强化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集中受办功能,引进杭州市中小企业协会和3家律所组团入驻,推进访调、诉调、律调一站式服务。围绕中心工作,引入律师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建立“流动调解工作室”一线化解征迁纠纷,开通法官进驻回迁指挥部集中办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绿色通道,促进矛盾纠纷零距离化解。2020年,累计调解各类纠纷6068件,调解成功率99.7%,调解涉及金额2.9亿元。“律师调解攻坚社会治理难点”项目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40个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之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转型工作,启动法律援助大数据系统运作,开展全省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应用试点工作,为群众提供均等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聚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组建律师公益服务团“法治体检”5052家企业,完成全区3万余家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以“七五”普法总结验收为契机,全面开展提升法治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普法专项行动,累计组织各类普法活动1400余场次。钱塘青少年法治学习体验中心入选全市第四批重点普法一类项目,凯旋街道凯益荟、彭埠街道御道法治馆获评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二、不足和原因

一是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有待完善。依法治区办统筹推动各单位责任落实保障机制仍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还需加大。二是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有待加强。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还需深入推进,运用行政调解化解行政争议还需加强。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有些单位执法程序意识不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仍有提升空间,法治工作人员力量还需配齐配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统筹规划、科学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制度,抓好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协调会商、督办考核等制度的良性运行,推动“法治江干”建设制度保障。二是带头做好法治表率。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进司法行政部门参加政府涉法事务专题研究会议制度落实,主动听取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合理性建议,为重大行政决策找准法律支撑。强化法治思维运用,带头出庭应诉,对法治建设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坚持带头学法,督促落实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主持参加中心组学法,深入学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三是亲自推进治理攻坚。坚持问题导向,主要负责人带头研判推进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府院互动,建立府院领导面对面恳谈沟通机制,参加区法治政府建设暨“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通过摆问题、听建议的形式,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四、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着力制度建设,压实主体责任

围绕“法治化改革”总体工作目标,进一步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健全完善问题协同研判、法治督察、责任追究、考核评估、监委问责等机制,督促各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围绕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做深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现工作提质增效,全面提升街道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着力依法决策,强化能力提升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常务会会前学法常态化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标准规范建设,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业力量,加大培训力度,健全完善法律顾问聘用、履职、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建设。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提升法治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着力矛盾化解,加大整治力度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按时按质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巩固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新实践工作成果,推广行政执法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推进部门合力深度协同监督,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评议机制。依托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大“两高一低”问题专项整治力度,加强重点领域分类指导,做好过程性指导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强化诉源治理工作,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前置调解机制,逐步实现征迁安置等重点领域行政调解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