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01/2021-2597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政办函〔2021〕16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11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厅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2021年政府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坚持立法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杭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与深入推进“八八战略”的具体实践相衔接,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围绕改革与发展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线”作战等领域,加强2021年立法工作。在实际立法工作中,注重与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建设,强化责任担当,践行良法善治,为高水平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立法保障。
二、切实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领导立法,执行重大立法问题、重要规章制定等向市委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敏感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程序要求。坚持民主立法,完善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要注重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益相关方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意见,充分听民意纳民智。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坚持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杭州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办法》(市政府令第309号)的规定,按照规定权限开展政府立法工作。
三、严格执行立法工作计划
对列入立法计划的法规规章正式项目,起草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协调,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按时向市司法局报送法规规章送审稿和起草说明。对不符合要求、不成熟的送审稿,由市司法局退回起草单位重新研究起草。不能按时完成立法起草任务的,起草单位应当书面向市政府说明原因。
对列入立法计划的规章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责任单位要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形成规章草案或者调研报告,于2021年10月底前报送市司法局,为下一年度政府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未列入2021年政府立法计划的事项,确因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需要进行立法的,有关起草单位应当及时拟定草案及起草说明,附有关背景资料报送市司法局论证和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根据党领导立法工作的精神,按照重大立法事项向市委报告的有关要求,由市政府党组向市委报告,根据市委意见作出调整。
四、加强立法工作考核指导
除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进行调整外,《杭州市2021年政府立法计划》中正式项目的起草质量和完成情况,以及预备项目、调研项目的调研、论证完成情况,纳入对各起草单位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市司法局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跟踪了解各起草单位落实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法规规章草案送审稿的审查、论证和修改完善,研究解决立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立法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杭州市2021年政府立法计划
一、正式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责任人 | 报送市司法局时间 |
1 | 杭州市社会信用条例 | 市发改委 | 姚伟明 | 4月初 |
2 | 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 | 市农业农村局 | 屠国兴 | 2月初 |
3 |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修改)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 | 徐 飞 | 2月初 |
4 | 杭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 市公安局 | 黄希和 | 4月初 |
5 | 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改) | 市城管局 | 谢胜才 | 2月初 |
(二)政府规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责任人 | 报送市司法局时间 |
1 | 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办法★ | 市残联 | 易良成 | 3月底前 |
2 | 杭州市行政赔偿和追偿办法 | 市司法局 | 曹佃杭 | 3月底前 |
3 | 杭州市不动产登记办法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王国京 | 3月底前 |
4 | 杭州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法 | 市司法局 | 曹佃杭 | 3月底前 |
备注:带★项目为提交市委研究的重点项目
二、预备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1 | 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 市城管局 |
2 | 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 临安区人大常委会 临安区政府 |
3 | 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 | 市建委 |
4 | 杭州老字号保护条例 | 市商务局 |
(二)政府规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1 | 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 | 市住保房管局 |
2 | 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 市市场监管局 |
3 | 杭州市预付式消费交易管理办法 | 市市场监管局 |
4 | 杭州市质量促进办法 | 市市场监管局 |
三、调研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修订) |
2 | 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 |
3 | 杭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 |
4 | 杭州市健康城市促进条例 |
5 | 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修订) |
6 | 杭州市西湖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 |
7 | 杭州市良渚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 |
8 | 杭州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
(二)政府规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1 | 杭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修订) | 市城管局 |
2 | 杭州市公共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 | 市城管局 |
3 |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办法(修改)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4 | 杭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 市消防救援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