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1-2594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21〕15号 成文日期: 2021-03-05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综合类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1-2021-0005
《杭州市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1-03-10 10:39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千年古城内涵

本《工作方案》中“千年古城”是指杭州市域范围内,历史遗存丰富,文化底蕴深厚,数千年来曾为王城、郡治、州府、县衙所在地,现为建制乡镇(街道)的行政单位。

二、制定背景和依据

杭州作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灿烂的传统文化,传统历史建筑和历史名人名作俯拾皆是,为人熟知。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我市历史悠久且整体风貌保存相对完好的古镇已不多见,保护和修复失当导致古镇风貌雷同缺乏特色的情况较为普遍,历史悠久的古镇不少但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的却不多。这与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不相称,与奋力展现“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的要求不相符,亟待采取措施,对散落在全市各地的历史古镇加强保护利用和传承,提升古镇价值,重现古镇辉煌。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66号)精神,要聚焦历史文化、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三大领域,高质量推进千年古城复兴工作,加快实施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着力形成一批特色标杆性成果,打造新时代文化浙江建设工程新名片。

为抓好政策配套和项目储备,高质量推动试点建设,早出试点成效,经谋划研究,市发改委决定同步开展市级千年古城试点,并起草了《杭州市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工作方案》。

三、总体工作思路

一是融合性建设。要注重新思想、新理念、新元素与古城地域特色有机结合,在保护前提下,合理推进古城开发建设。

二是规范化推进。以古城复兴综合规划为引领,有序推进历史保护、文化传承、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

三是特色化复兴。要尊重古城的个性特征,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推动古城差异化发展,避免“千城一面”。

四是活态化传承。切忌“造城运动”,努力修复和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生态,坚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中保护与传承,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传承与发展。

四、主要工作目标

从2021年起,分3批开展古城复兴试点工作,每批试点期为3年,累计形成10个左右试点。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做好综合规划编制。系统梳理古城各类规划,统筹考虑国土空间规划要素,高质量编制千年古城复兴综合规划。同步开展城市设计、城镇风貌、有机更新、功能业态等研究,着力塑造古城特色并将成果纳入千年古城复兴综合规划。

二是加强历史遗存保护。制定保护管理办法,系统保护和修复古城的城市肌理、历史街巷、码头埠头、古井古桥、古寺古塔、古道古树等历史遗存,通过适当方式重现其历史风貌。合理修葺传统建筑并适当梳减和妥善安置原住民,优化业态发展空间。坚持考古先行,组织专家团队寻踪觅迹,挖掘古城内的文物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展相关保护工作。广泛征集和古城相关的历史遗物,打造古城历史文化展示主题陈列馆、纪念馆。

三是促进优秀文化传承。与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挖掘古城的商埠文化、诗路文化、名人文化、书院文化、宗教文化等特色文化,依托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平台加大对古城传统文化、名人轶事、特色小吃等的宣传力度,塑造特色鲜明的古城文化品牌。依托古城复兴标志性成果展示馆、博物馆、纪念馆,组织开展主题教育、社会实践、文化论坛等活动,加大非遗保护与传承发展的力度。

四是激活经济发展动能。积极开展古城综合交通规划编制,主动纳入上位交通专项规划,争取建设依据,加快建设高铁站、高速互通(或一级公路连接线)、港口码头等现代交通设施,提升古城区位优势,为古城经济发展提供支撑。推动当地优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依托古城历史文化优势大力发展符合当地特色的产业,探索发展新兴产业,积极培育经济新动能,加快形成产业竞争优势。

五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打造县域医疗共同体,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古城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加快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构建城乡全覆盖的学前教育体系,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和优质高中,提升古城教育服务质量;加快建设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提升古城优质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六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赋能治理现代化,优化营商办事流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政务服务。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推广项目收益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新型投融资方式,鼓励古城与各级国有投资平台、各类社会资本合作组建产业转型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古城复兴相关基金,积极构建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和资本运作机制,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六、组织实施程序

一是地方申报。由申报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单位所在区、县(市)政府为主体自愿申报,向市发改委提交申报材料。

二是择优试点。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相关专家,根据地方申报情况,择优选择试点,提出初审名单后报市政府审定(纳入市级试点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试点)。进入名单的试点,组织力量编制千年古城复兴综合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相关工作。

三是等级评定。每年对每批试点进行等级评定,合格以上等次的兑现扶持政策,连续2年不合格的退出试点。

七、主要保障措施

为顺利推进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工作,在压实试点古城所在区、县(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的同时,市级层面也会在等级评定基础上,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

一是在人才方面,主要通过成立专家委员会,给予古城复兴专业指导。

二是在资金方面,主要结合市级试点等级评定,参照省级资金扶持政策,统筹给予支持。

三是在土地方面,主要优先支持古城的基础设施项目、社会民生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列入省市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名单,强化试点古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

 

解读机关: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姜海东

政策咨询电话:0571-8525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