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解读
时间: 2021- 12- 31 09: 57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我市实行医保市级统筹主要是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

答:目前,杭州市存在4个独立的医疗保障统筹区(杭州市区、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各统筹区的医疗保障政策仍存在一定的差异,医保基金也是分级征收、独立核算。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地级统筹(以下简称医保市级统筹)就是通过实现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和管理服务一体,将全市4个医疗保障统筹区真正整合为1个统筹区。首先,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有关改革政策的精神,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地级统筹。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各设区市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做实医保市级统筹。其二,是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建设的重要举措。缩小区域间、群体间的待遇差距,解决各统筹区医保政策不统一、碎片化问题,实现全市参保人员公平享有医疗保障待遇。其三,是适应省智慧医保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的要求。

二、我市全面做实医保市级统筹有哪些现实意义?

答: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通过实现制度政策统一,缩小了区域间、群体间的医保待遇差距,特别是提升了桐庐、建德、淳安三县市参保群众的医保待遇保障水平,真正实现了全市域范围内“同城同待遇”;二是通过实现基金统收统支,明确市和区、县(市)两级政府责任分担机制,增强了基金的共济能力,提高了基金的使用效率和整体抗风险水平;三是通过实现管理服务一体,围绕经办网点布局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平台建设统一等4方面,积极打造“30分钟医保服务圈”,有效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总体来说,实施医保市级统筹后,群众在市域范围内将获得更加公平的制度覆盖、更可持续的医保待遇保障和更加便捷的服务体验。

三、此次政策调整涉及三县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下调,具体情况如何?

答: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减负降本、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2020年,杭州市区企业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1.7%下调至9.9%。医保市级统筹后,三县市按照杭州市区标准执行统一的缴费比例,其中桐庐县由现行的10.8%下调0.9个百分点,淳安县由现行的11%下调1.1个百分点,建德市由现行的10.5%下调0.6个百分点,显著降低了三县市企业的缴费负担,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四、低边人员参保政策有哪些调整?

答:2020年修订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统一了全市医疗救助对象,将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保市级统筹后,进一步提高了对部分困难人员的资助参保补贴:对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人员,按规定应由其个人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由政府半额补贴调整为全额补贴,有效减轻了困难人员的缴费负担,确保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

五、在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方面有什么针对性的举措?

答:我市早在2017年就已经建立了慢性病用药保障机制,目前已将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等16种疾病纳入我市慢性病门诊管理范围,慢性病门诊医保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5%,同时推出了慢性病长处方政策,对于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慢性病患者,慢性病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可从4周延长到12周。

此次政策统一过程中,进一步优化了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待遇政策。首先,将慢性病门诊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负担部分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进一步提升了慢性病患者的待遇保障。其次,将患慢性肾功能衰竭须进行门诊透析治疗的参保人员纳入我市特殊医疗救助对象。对在透析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且符合规定的门诊透析费用: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承担5%,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承担10%;其余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由医疗救助资金予以支付。

六、医保领域管理服务一体会给群众办事带来哪些便利?

答:围绕经办网点布局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平台建设统一等四方面,打造“30分钟医保服务圈”,推动医保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普及普惠。群众办事除了可以通过现有的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杭州城市大脑APP等线上办事途径外,线下办事和咨询时,还可以在市域范围内选择就近的医保经办网点,群众办事不再受参保地的限制。“全市统一”“全城通办”的医保管理服务将为全市参保人员带来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体验。

七、医保市级统筹后,三县市参保群众在就医方面有没有具体的变化?

答:市级统筹后,整体提升了三县市参保群众医保待遇水平,进一步减轻了就医负担。三县市按照杭州市区标准执行统一的分级诊疗和异地就医政策,在省内县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不再降低报销比例,在签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可享受门诊起付标准减免300元,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的政策,并且可以在全市域范围内的定点医药机构“一站式”结算医药费。以建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为例,统筹前,该人员在未办理转诊备案的情况下到杭州市区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需由个人先自理10%,再按规定结算;统筹后不再降低报销比例,可直接按规定结算,进一步减轻了三县市老百姓的就医负担,让参保群众切实感受到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建设的惠民成果。

八、医保市级统筹后,单位缴费基数是如何调整的?

答: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基数。用人单位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由当月职工工资总额调整为参保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

(市医保局、“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联合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