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47/2021-26497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规划资源发〔2021〕49号 成文日期: 2021-12-17
发布单位: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63-2021-0005
《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业用地有效保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1-12-23 15:57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政策文件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市委关于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的有关要求,重点围绕如何破解要素制约,以“保总量、优增量、挖存量、提质量”为目标,全力做好工业用地要素保障,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业用地有效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政策文件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涵盖“科学布局工业用地空间”、“强化工业用地要素保障”、“大力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工业用地质量”、“加快项目落地见效”和“强化履约监管”等6部分内容,共15条。具体内容概括如下:

1、科学布局工业用地空间。一是确保工业用地持续增长。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契机,优化完善工业用地布局规划,确保“十四五”全市工业用地总规模不少于300平方公里;二是促进工业园区化布局。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提升,开发区(园区)外原则上不再新供工业用地,鼓励园区外低效工业用地通过异地置换、腾退等方式向开发区(园区)集聚发展。

2、强化工业用地要素保障。一是稳固存量,确保现状工业用地不减少。严格按照1:1.2比率执行工业用地占补平衡,明确补划用地须完成农用转用及征收拆迁工作并纳入当年度或下一年度出让计划。二是保障用地增量,实施土地供应优先序管理。实行工业用地与住宅、商业用地合理比例联动出让。优先编制工业用地出让计划,优先组织工业用地出让。

3、大力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一是开展 “消低增效”专项行动。坚持政府主导,支持低效工业用地通过政府回购、企业自主提升改造、二级市场流转等措施实施二次开发。加大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应用,对上一年度亩均效益评价为D类的企业原则上不再供应新增工业用地。二是加大激励力度。建立工业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对工业用地盘活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区、县(市),全市每年奖励不少于5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4、提高工业用地质量。一是完善标准内容。在全面实行工业用地100%“标准地”出让基础上,分行业分区域细化标准地的内容和要求,提高综合能耗、碳排放和容积率准入门槛,严控“两高”项目。二是优化供地模式。对用地规模较大的工业用地实行规划预留。三是鼓励提高开发强度。对新增工业用地实行区域容积率差别化管理,鼓励存量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四是鼓励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探索开展以工业为主的“工业+商服”“工业+科研”“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混合产业用地供给,促进产业融合。

5、加快项目落地见效。一是实施带项目带方案出让。鼓励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带项目”出让;鼓励通用行业的工业用地实行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方案出让,实现“拿地即开工”。二是加大标准厂房建设力度。新供标准厂房面积不低于新供工业用地总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

6、强化履约监管。一是加强碳排放履约监管。对项目竣工投产后单位碳排放指标未达考核要求的企业,要按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价收缴违约金。二是实行土地用途年报制。强化工业用地用途管制,要求工业企业每年主动报备工业用地的使用用途,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将企业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王永涛

政策咨询电话:85254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