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市发改委
无意见
2
市经信局
3
市委人才办
4
市信保局
5
市财政局
1、反馈经费问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研发经费占科研机构总支出的比重,到2022年要超过40%,2025年需超过60%。《办法》中提出杭州市级研发机构该比重为不低于30%,明显偏低,建议调整。
2、在扶持政策上,建议充分利用好现有各类扶持政策,删除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经费资助。同时,不再新开其资助政策口子。
已采纳
6
各区、县(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