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8日至10月12日,《杭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57条,主要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申请条件;户型面积、保障比例以及运营管理、租金定价等方面的建议。
关于保障对象、申请条件的建议:采纳了给外来务工人员、年轻人一个保障居住环境的建议。目前政策中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一定区域内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未采纳首先保障户籍在杭州的60岁以上的老年人、重点倾斜双职工家庭的建议。未采纳理由:根据国办发〔2021〕22号精神,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主要为新市民、青年人。
关于户型面积、保障比例的建议:采纳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要有小面积户型的建议。目前政策中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要求20~45平方米户型不少于80%。未采纳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比例在50%以上的建议。未采纳理由:按照供需匹配、符合实际原则,目前政策明确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关于运营管理、租金定价的建议:采纳了加强租客及信息管理的建议。目前政策中明确完善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房源、租金价格、租赁合同等信息应通过平台备案,实行一房一码,租住人员信息应按要求填报。同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未采纳租金为市场价为4-9折的建议。未采纳理由:保障性租赁住房由多主体供应,为鼓励社会主体积极参与,租金标准不宜过低。未采纳房屋租金根据房屋片区的平均薪资比例定价的建议。未采纳理由:根据省指导意见精神,目前政策明确租金由投资主体或运营管理主体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评估确定,并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