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100MB19370226/2021-2642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医保〔2021〕69号 | 成文日期: | 2021-11-05 |
发布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有效性: | 有效 |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分)局、卫生健康局,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1〕24号).pdf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