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主要职能:

承担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拟订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点)申报推荐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承担全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承担世界文化遗产推荐申报工作;指导世界文化遗产地的保护管理和监测工作;参与世界文化遗产地保护规划、保护展示方案审查;承担大运河(杭州段)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的申报,以及保护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单位地址: 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14层
岗位负责人: 郎旭峰
邮政编码: 310016
联系电话: 0571-85254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