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01/2021-2640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政函〔2021〕72号 | 成文日期: | 2021-10-27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厅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马樟强等8位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人员行政奖励的决定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见义勇为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体见义勇为工作者和热心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进一步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90号)规定,市政府决定,给予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的马樟强、张明、徐铭、邓高、陈发庭、陈亮亮、沈叶平、何斌等8位同志记二等功的行政奖励。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弘扬他们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杭州”积极贡献力量。
附件: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人员行政奖励名单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人员
行政奖励名单
马樟强 生前系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专职消防队员工
张 明 杭州市余杭区菜鸟智慧产业园上海建工项目员工
徐 铭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护士
邓 高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实习医生
陈发庭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护工
陈亮亮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生
沈叶平 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沈家渡村村民
何 斌 杭州市萧山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辅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