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1-2640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21〕72号 成文日期: 2021-10-27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马樟强等8位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人员行政奖励的决定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见义勇为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体见义勇为工作者和热心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进一步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90号)规定,市政府决定,给予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的马樟强、张明、徐铭、邓高、陈发庭、陈亮亮、沈叶平、何斌等8位同志记二等功的行政奖励。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弘扬他们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杭州”积极贡献力量。

附件: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人员行政奖励名单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人员

行政奖励名单

马樟强   生前系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专职消防队员工

张  明   杭州市余杭区菜鸟智慧产业园上海建工项目员工

徐  铭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护士

邓  高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实习医生

陈发庭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护工

陈亮亮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生

沈叶平   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沈家渡村村民

何  斌   杭州市萧山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辅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