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59/2021-2638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10-14
发布单位: 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
杭州市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
时间:2021-10-14 11:02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十三五”时期是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阶段,是完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研究编制杭州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对未来五年财政改革发展作出筹划安排,对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杭州市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编制地方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财预〔2014〕42号)要求,杭州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杭州地方经济社会和财政发展实际出发,围绕中央和省、市今后改革发展方向,研究制定杭州市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

第一章“十二五”时期我市财政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杭州财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省、市各项部署,认真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要求,严格遵循“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工作思路,深入贯彻“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重大举措,解放思想、干在实处、凝心聚力、改革创新,按照“激情、能力、实效”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财政工作。推进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深化财税改革,增强财政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注重自身能力建设,提高财政工作服务质量。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一、区域经济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全面领导下,杭州财税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市、社会和谐为主旨,深入实施“六大战略”,着力调整经济结构,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加强自主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提升文化软实力,保障改善民生,较好实现了各年度目标任务。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1年的785.15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1233.88亿元,年均增长12.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1年的747.51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205.48亿元,年均增长14.4%。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户籍)分别从2011年的7037.28亿元和101634元增长到2015年的10053.58亿元和139700元,年均增长11 %和10%。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由2011年的34065元和15245元增长到2015年的48316元和25719元,年均增长10%和14.3%。

二、财政实力不断增强

(一)财政收入水平实现新跨越

一是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平均增速有所放缓。“十二五”期间,全市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地方财政收入保持逐年增长势头,2011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5.15亿元,201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027.32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大关;201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3.88亿元,剔除按规定转列的11项政府性基金和地方政府债券后,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上年增长9.8%。

二是收入结构保持较优,产业财源不断优化。“十二五”期间,我市财政收入结构保持较好水平。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年均达53.8%,高于“十一五”时期年均占比2.8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年均95%以上,位居全国前列。“十二五”时期,第三产业税收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贡献比由2011年的56.2%提高到2015年的64.1%,信息传输软件、金融、租赁和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税收贡献保持较高增速。

(二)保障民生事业实现新突破

“十二五”时期,市财政大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提升,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包括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和住房保障在内的民生支出,全市民生方面的支出五年累计投入3389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2倍。

一是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投入机制,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项目全面落实。整合社会保险政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体系。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探索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和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完善多元办医格局。优化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向社会组织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和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支持我市入选全国首批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动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大江东和主城区社保一体化建设工作。

二是教育、文化和体育事业进一步发展。在教育事业方面。推进优质均衡的杭州特色现代教育体系建设。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地方教育附加中按20%比例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每年按土地出让收入0.5%计提农村学前教育补助资金。各区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已达到同级教育事业经费的8%以上,各县(市)达到5%以上。完善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奖励资助政策。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标准,按生均10000元的标准安排市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经费。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推进名校集团化,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服务平台,保障学校办学条件和设施的改善提高。

在文化、体育事业方面。市本级安排2000万元农村公益金资助建成农村文化礼堂355个,实现农村文体活动常态化。支持全民健身体育活动,完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推进全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考核补助各区、县体育场地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保障市属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和免费对外开放,投入200万元保障24小时流动图书馆建设,支持市属艺术院团发展、文艺精品创作和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

三是城乡统筹事业进一步加强。建立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机制。“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增10亿元用于支持五县(市)城乡统筹发展。创新设立农村公益金,累计筹集企业捐赠公益金1.11亿元,鼓励企业投向农村社会公益项目。建立区县协作机制,2011年至2015年杭州城区与五县(市)建立对口联系、联动发展的区县(市)协作组,城区累计安排协作资金17.26亿元,加快城乡融合。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引导金融资金和工商资本投入“三农”。优化财政支农结构,扶持“米袋子”和“菜篮子”工程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能力,大力培育农村新型业态。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开展“风情小镇”创建活动、推进中心镇、中心村、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加大产业化帮扶力度,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四是社会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累计安排社区服务专项资金22.5亿元,保障基层社区工作经费,夯实基层基础,探索新型社区管理,打造“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培育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重点扶持社区为老、幼、残服务。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平安法治杭州建设,推进科技强警、法律援助等,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加强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专项整治以及应急体系、信用体系建设等。累计安排城市住房专项49.05亿元,支持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按规定将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确保资金来源渠道。

(三)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新成效

一是继续巩固扶持力度。“十二五”期间累计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达到153.59亿元,年均超过30亿元。扶持产业涉及工信、科技、现代服务业、贸易、外经、金融、旅游、文化等,涵盖我市各支柱产业和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

二是不断创新扶持方式。围绕杭州市发展“信息经济、智慧经济”总战略,发挥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投资。先后合作设立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信息经济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政府产业基金,累计规模超过40亿元。在工业和科技统筹资金、农业专项资金上探索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新机制。

三是认真落实“清费减负”政策。兑现对高新技术、中小微企业税费优惠,困难企业税费减免和延期缴纳等;对部分中小微工业企业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除外)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持续减征、免征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是健全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根据《杭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研究制定人才培养和扶持政策,加大人才工作经费投入,累计安排人才开发专项资金7.6亿元重点用于国家、省、市海外引才计划人选配套资助经费、大学生创业资助经费、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项目资助等内容。参与制定《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和《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

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13年至2015年,杭州作为浙江省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群(杭州、金华、绍兴、湖州)之一,列入国家第二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我市出台《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暂行办法》等,有力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截止2015年8月已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16379辆,完成公交车充电桩413个、乘用车充电桩181个、2座分时租赁立体车库和4座换电站,远超目标任务6000辆,走在全国的前列。

六是成功申报“两创示范”城市。市财政与市科委等多个部门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创建工作,杭州在全国30余个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竞争中成功胜出,入选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示范期内,杭州将每年全市预算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资金不少于50亿元,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营造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

七是稳妥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我市自2012年12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在国、地税两家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改革平稳推进,根据国务院部署,2015年除金融、建筑业、房地业外其他营业税行业完成“营改增”改革任务。经国、地税部门统计,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10.44万户企业纳入试点范围,2012年至2014年分别改增增值税入库分别为0.21亿元、59.37亿元、83.77亿元。同时落实好试点期间的财政扶持政策,全市支出1.27亿元(2013年)确保纳税人过渡期间税负不增加。

(五)推动城乡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保障生态城市建设需求。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加快高污染车辆报废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保障水、大气等环境质量检测和治理,支持西湖文化景观维护提升,保护历史古迹、文物。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四年提前完成五年节能目标,产业低碳化等六项减排指标均超额完成总目标,三年考核成绩被财政部评定为“优秀”,累计争取到中央节能减排支持资金15亿元,优秀额外奖励3亿元,相关经验做法获财政部、发改委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二是提升城市管理服务功能。累计安排城市管理专项77亿元、公共交通专项44.4亿元。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用于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补偿、出租车油价补贴、公交停车场(站)建设等。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持续推进截污纳管、垃圾分类、庭院改善等市政工程以及道路保洁、城市亮灯等长效管理。加快“三改一拆”和“三化四分”等环境改善工作。

三是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累计安排政府投资建设专项371.14亿元,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重点保障快速路、铁路东站枢纽等重点市政工程,以及公共停车场(库)、污水管网、环境卫生、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地铁建设资本金,保障地铁一期工程建设。支持市属新医院、科技馆、福利机构等社会事业项目建设。

四是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两次修订完善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针对杭州市钱塘江、苕溪上游的区、县(市)已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生态补偿机制。累计拨付补偿资金3亿元,促进上游地区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改善环境质量,确保了下游地区饮用水安全。

五是支持棚户区改造。组建了杭州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统贷平台——杭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亿元,对接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贷款。至2015年底获得国开行专项贷款授信额度448亿元,提款125.46亿元,有力支持了钱江新城、大江东、望江区片改造等杭州重大建设项目。

六是保障国际峰会项目。严格规范峰会资金管理,出台峰会项目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系列管理办法,规范经费使用,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按照“资金统筹、有保有压、分级承担”原则,建立峰会资金筹措和投入机制。设立市级国际峰会专项资金。全力开展主会场建设资金筹措,通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银行融资、地方政府债券等多渠道保障主会场建设资金,确保峰会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七是探索创新政府投融资模式。探索政府与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的多方合作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社保资金、保险资金、银行资金与财政资金共同参与投资。筹建“杭州城市发展基金”,基金总规模350-400亿,下设杭州都市交通建设投资基金、杭州都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杭州PPP融资支持基金。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确定6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制定5大政策。推进PPP项目实施,杭州地铁一号线项目成功引入港铁作为合资方,地铁5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被列入财政部首批PPP示范项目名单。

三、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深入

(一)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开展

一是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2015年起,将地方教育附加收入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将政府性基金项目中结转较多的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逐步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对重点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

二是开展专项资金清理改革工作。根据“杭改十条”要求,2014年起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开展清理改革,整合存量、优化增量,提高绩效。将我市专项资金整合为产业发展类、民生事业类、政府投资类等3大类21小类,在此基础上形成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对外公开。清理规范工作实现“政策压缩30%以上、资金压缩20%以上”目标。修订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清理整合和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上有效规范和加强了专项资金的管理。

三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预算调整审批联席会议制度,修订财政支出预算调整办法。完善数字财政一体化业务规范总框架,印发指标管理作业指导书。开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建设“项目库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出台《杭州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查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对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质量的审查和管理。加强存量资金清理盘活,规范部门预算和项目支出结余资金管理,设立一般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平衡跨年度预算收支。

四是推进全口径预算公开。2011年起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至2015年已有74家部门公开预决算信息。2014年起四本预算首次同步上会、同步接受人大审查、向社会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有序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和解释说明。2015年财政预算公开内容对重点支出进一步细化至功能科目的项级,其他功能科目细化至款级。细化转移性收支预算,使预算更加完整。加强财政预算解读,财政报告后附名词解释,从2012年起连续四年编制《财政预算读本》在“两会”期间发放。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等移动互联网服务新渠道,方便了解财政咨询。

五是严格控制行政经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创新思路、强化管理。控制预算,2011年至2014年市本级的“三公经费”预算逐年下降。规范标准,牵头制定经费开支标准有关文件,包括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以及各项出国经费等10个开支标准文件,组织开支标准业务培训。监督检查,开展国内公务考察自查及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巡视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处整改,不断规范管理。

(二)国库支付改革进一步深化

一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定完备的国库管理改革的制度体系,包括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集中支付管理办法、银行清算办法、会计核算办法,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公务卡管理办法等。在将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财政性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逐步将财政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2014年底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全覆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资金量逐年扩大。

二是大力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着力改善刷卡环境,扩大公务卡结算范围,有效提高公务卡发卡率和使用率,减少公务消费现金支付行为。2011年实现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市本级预算单位全面覆盖,2012年实现市、县(市、区)二级预算单位全覆盖,2014年全市187个乡镇(街道)全面实施改革。市本级制定《关于实行杭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的通知》,要求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目前全市所有市、县(市、区)均已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

三是开展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调查全市678家行政事业单位资金银行账户情况,制定《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杭州市级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把关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推进市级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出台杭州市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办法,通过招投标开展3期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累计涉及财政资金100亿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2011年和2014年分别出台《杭州市做地主体财务监管实施办法》和《杭州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暂行办法》。二是加强债务收支计划编制和动态监控。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科学规划,要求各融资主体编制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明确需要举借政府性债务建设的项目以及投资规模和偿还本息等,并按计划开展投融资活动。每月更新政府性债务数据,及时掌握负债变化情况。三是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和债券置换。对系统内政府性债务进行甄别,根据审计分类锁定了截止2014年度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数据,为地方债的新增和置换提供数据支持。积极开展存量债务置换,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共核定我市2015年三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510.21亿元,其中市本级116.82亿元。四是用好新增债券。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浙江省财政厅2011—2015年累计核定我市新增债券149.5亿元,其中市本级79.5亿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支持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发展和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

(四)政府采购服务有序推进

坚持“依法、廉洁、科学”的政府采购理念,不断创新政府采购市场化模式。一是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从传统通用货物采购向服务和工程采购扩展,五年累计采购金额642.31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120.08亿元。二是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改革与创新。围绕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先后制定《杭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督考核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考核暂行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了“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初步建立由“网上商城”、“网上卖场”和“网上询价”三个子平台构成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三是政府采购政策效应不断显现。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制度有效运行,加快拓展绿色采购政策适用范围和环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架构基本形成,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始终保持在80%左右。四是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出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三年工作方案》,制定《杭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配合制定《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五)财政监督管理不断加强

一是机构设置更加科学。2012年初,设立财政监督检查局,优化调整局属各处的职责分工,进一步体现了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既相互分离又紧密结合的总体思路。二是业务范围持续拓展。按照构建大监督机制的总体思路,每年开展市本级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财政财务检查,五年共检查214家单位;努力完善内控机制,2010年起开展内部管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探索财政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开展预算编制绩效目标审核;开展部门决算数据重点核查工作,提升预算单位决算报表编制质量;组织全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中心专项整治等工作。三是工作流程不断完善。2014年初以“数字财政”建设为契机,对照财政检查工作规程,梳理财政检查内部工作流程,印发了《财政检查作业指导书》,推进了检查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

(六)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十二五”期间,积极探索并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效率观念和绩效理念。一是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初步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绩效目标管理覆盖全部财政性项目资金、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和全部市直综合考评单位。二是提升预算绩效工作质量。出台和修订的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主要制度13项,涵盖了预算编制、执行以及执行后的评价全过程。绩效目标审核、事后评价质量和评价结果运用都有所突破。三是强化考核措施。从2012年开始纳入政府绩效综合考评体系,提升各政府部门对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绩效意识和工作质量。

(七)国有资产管理不断加强

一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杭州市从2011年起正式开始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5%。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从2015年起扩大杭州市本级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国有企业数量,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年度国有净利润的比例提高到20%, 2017年起提高到25%,2020年提到30%。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资产配置标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市级临时机构办公设备配置使用管理办法,开展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推进乡镇(街道)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细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三是推进资产预算编制。2012年修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2013年在全市一级行政单位推广资产配置预算,2015年实现实施范围全覆盖、预算编制全口径,并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中购建的资产纳入年度资产预算编制。四是优化资产处置流程。2010年开始首次将报废资产交由杭州产权交易所进行集中拍卖。2011年对历年未处置的报废资产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清理,委托产权交易所进行评估、挂牌拍卖,逐步规范完善资产处置流程,提高资产处置收益。

(八)依法理财工作不断推进

“十二五”期间,我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理财工作,多项依法理财工作全省率先,被财政部、省厅肯定。一是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行政复议委员会领导机构,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公职律师队伍6人,法制服务保障能力逐年加强。二是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其《作用指导书》,在全省率先依托公文信息系统开发“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功能模块,严把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前置备案审查等必经程序关口。三是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编印《财政执法风险防范手册》,梳理执法理财风险点62个,2014年率先在全省范围建立了事前风险防范、事中内网通报、事后监督整改的“三位一体”执法理财内管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干部执法风险。四是应诉应复议能力不断加强,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审理应诉制度,2012年率先在全省财政系统成立财政重大案件合议论证委员会, 2011-2015年5月,共审理复议案件16件,应对复议案件10件、应诉案件8件,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诉讼胜诉率100%。五是学法普法环境不断优化。推动依法理财杭州财税网站、12366热线、纳税人之家以及浙商回归政策直通车等多个特色宣传平台建设,创新依法理财工作载体。

(九)市区财政体制不断完善

一是完善功能区体制。2012年和2015年分别完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体制,支持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按照区域开发建设管理“一个平台、一个主体”目标,2014年调整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财政体制,大江东从2015年1月1日起顺利独立运作。2015年,按照“区域相邻、产业相通、功能互补、顺势而为”和“一个平台、一个主体的原则的,将钱江开发区与余杭开发区管理体制整合提升。二是完善新区体制。2014年,从户籍、社保、民政、计生、教育、交通等九方面全面加快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2015年,调整富阳区财政体制,加快推进富阳与主城区的融合对接。三是完善城区体制。2013年,出台《关于明确市区财政体制若干事项的通知》,明确省级下划金融业和电力生产企业税收收入预算分配管理体制改革后市区财政体制若干事项;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和规范财税秩序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和规范财税秩序,鼓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流动,缓解税源无序竞争行为,完善全市范围内企业搬迁的利益分配机制。四是开展体制调研。2014年,从市区财政体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口径预算、债务管理等方面对城区开展调研,通过调查表格、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目前各区在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人才培养和技术支持不断增强

一是干部人事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立多种方式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优化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导向,做好机构、编制、职能调整工作;积极落实全市财政预算、执行、监督“三位一体”机构改革;推动处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区(县、市)财税局与市局干部交流挂职、一般干部在本单位、财政与地税间多岗位交流。做好领导干部配备和调整工作,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修订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办法,出台处级后备干部推荐制度,制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和临聘人员管理规定。

二是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大。建立正、副处级领导“后备干部库”、“专业人才库”、“闪光人员库”。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加大人才库建设与人才储备,健全队伍建设培养、激励和交流机制,推行师徒结对,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

三是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党建品牌创树和培育工作,积极开展“财税党员服务直通车”品牌活动。加强财税文化建设,积极提炼财税核心价值观,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四是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按照“三位一体”公共财政运行机制的要求,制定统一的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三大主体业务规范。编写部分核心业务流程规范,制作业务流程图,形成作业指导书。全面推行数字财政一体化软件,完善预算编制系统,形成系统的、滚动管理的财政项目数据库,细化项目建设的绩效指标,制定标准化的项目审批流程。


第二章 “十三五”时期

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杭州正处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换阶段,进入“新常态、万亿级、再迈步”的新征程。总的来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财政收支新常态将主要表现为收入增速放缓、波动性加大、减收压力和不均衡性持续存在、支出刚性增强、收支平衡趋紧。

一、面临新形势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不仅经济增长速度变化,而且伴随着深刻的结构变化、发展方式变化和体制变化。在新常态下,全国经济仍然具有中高速增长的潜力,需要通过改革和创新去实现。因此要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深化改革的力度,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加快创新经济发展,提升发展的内在品质与动力。

就杭州经济而言,我市正处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过渡阶段,即将进入“新常态、万亿级、再迈步”的新征程。如何加快转型步伐,是我市亟须破解的一大现实难题。“十三五”期间,我市经济将延续平稳向好态势,财政收入有望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但产业转型升级效果有待释放,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待培育壮大,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减负”政策的深入实施,政策性减收规模将进一步增加,财税体制改革压力将有所增大。

二、存在的困难

随着经济步入新常态,财税发展将进入“财税改革提速、收入增幅放缓和支出刚性增长”时期。2014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改革措施,宏观调控倾向于优先使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实现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的目标。在改革发展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放缓和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比较突出。收入方面,“十二五”以来,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增幅逐年下降,受房地产形势等多重因素影响,土地出让收入波动性较大,2015年收入降幅明显;此外,“营改增”扩围和小微企业结构性减税加大增收压力,带来了税收收入的不确定性。支出方面,与土地出让净收益息息相关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发展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支出有增不减,城建基础设施投入资金缺口较大,同时承办2016年国际峰会、2022年19届亚运会等国际重要会议、赛事资金需求大,预算收支平衡矛盾突出。“十三五”时期我市迫切需要创新投融资体制,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实现中长期财政收支平衡。


第三章 “十三五”时期杭州财政发展的指

导思想、奋斗目标、基本思路与主要任务


一、“十三五”时期我市财政发展的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我市财政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依法理财治税,深化财税各项改革。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建立全面、公开、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充分发挥财政支撑保障引导作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公共财政制度;不断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财税文化建设,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促进财政事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十三五”时期我市财政发展的基本思路与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依法理财治税,狠抓改革攻坚和创新驱动,提升积极财政政策的精准力度,着力涵养财源税源,促进收入可持续增长,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既要持续增收又要统筹支出。狠抓组织收入工作,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保证刚性支出只增不减,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二是既要深化改革又要保持稳定。狠抓重点改革任务出实效,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财政体制管理、投融资体制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同时防止出现新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三是既要放大杠杆又要防控风险。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基金化运作,切实加强财政监管,实现杠杆下的安全、平衡和可持续。

(一)进一步优化税收收入结构和政府财力结构,促进地方政府财力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强化经济发展走势、宏观政策调整和税收政策变化对收入的影响分析,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密切关注收入进度、结构、增速及走势,牢牢把握收入主动权,实现收入持续平稳增长。会同国、地税部门准确评估税制改革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对税制改革后有关税种的征管。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深化土地出让收入、住房和彩票资金、采矿权出让所得等重点非税收入的管理,拓宽国有资源(资产)性收入征收渠道,优化政府非税收入。

二是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明确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加快推进建立四本预算有机衔接和统筹联动安排的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四本预算草案,细化功能科目和基本支出经济科目预算编制,推进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二)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体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1.着力推进民生事业发展

继续把民生事业作为投入重点,优先予以保障,通过加强政策设计、制度设计、标准设计,优化投入结构,促进财政民生投入持续稳定增长。

在教育事业方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主城区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向区县(市)延伸,加快提升高等教育,积极引导转型发展,深入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加大中职学校专业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力度,到2020年优质职业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90%以上。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全力打造智慧教育,推进信息网络改造。推进教育开放,全面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推进美丽学校建设、“平安校园”建设,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实施“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推进多样化办学,依法推进民办教育分类改革。

在文化、体育事业方面。大力支持文化强市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实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实施《杭州青年文艺家发现计划》,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创产业和智慧产业相融合。全面推进2018年世界游泳锦标赛(25米)和2022年亚运会及世界游泳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加快推进重点体育场馆建设,加快全民健身设施提升工程建设,计划新建20个提升杭州市全民健身设施。新增一批社区(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和“小康体育特色村”。

在社会保障方面。一是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创新社区治理机制,理清政府与社区的权责关系。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综合改革,细化“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政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养老机构建设,到2020年实现形成完善的城市社区步行15分钟、农村社区步行20分钟的居家养老服务圈。打造2-3个以健康养老服务业为主的市级产业集聚区(街区),培育2-5个规模较大的养老服务集团和连锁服务机构。加大残疾人事业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和托养体系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保制度。扎实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实施方案及职业年金办法。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推动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机制、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和公立医院考评与补助政策和促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扶持细则。深入研究社会保障边缘人群社保政策,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和低保标准制定和调整办法。支持实施积极就业创业政策,健全职业培训制度,出台援企稳岗政策,完善创业培训和职业培训补贴方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衔接。加大城乡之间、群体之间、制度之间的统筹协调力度,推进制度整合和资金整合,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统一性。推动健全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异,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四是进一步确保长期平衡。加强对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潜在风险的预估与和对财政资金中远期支出压力的预判,积极发挥社会保险风险准备金的预备作用,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长期平衡。增加用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支出,加大财政用于事前防范支出,减小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和事后重建成本。

在支持农村发展方面。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完善城乡统筹办法,提升财政支农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区域加快发展,农村民生显著改善,确保杭州继续在全省统筹城乡发展中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头”作用。一是完善财政支农结构。支持米袋子、菜篮子、市级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等民生工程建设,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转型升级,加大美丽乡村建设成果运用和经营力度,大力推进民宿、杭派民居等美丽产业规模化、板块化发展,打造美丽产业集聚区。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智慧农业等各类农村经济业态。改进低收入农户帮扶方式方法,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二是完善财政扶持方式。全面实施涉农资金竞争性分配、因素法分配方式,提高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比重。下放项目审批权,增强县(市、区)统筹能力。拓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的项目资金范围,改革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贷款贴息扶持方式。推进财政直接补贴向间接引导转变,提高农业产业间接扶持比例,研究设立农业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建立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着重加强后期的资金监管,定期对涉农资金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2. 着力加快发展方式转变

一是有效推进产业基金整合提升。理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继续创新政府扶持产业方式,加快在产业发展扶持领域的推广应用。逐步开展我市政府产业基金的统筹整合工作,对产业基金的发展做好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以形成杭州市政府产业基金的统一品牌与管理体系,不断推动已有各类政府产业基金的有效运作,与新设基金共同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发展。对于我市各类产业类专项资金持续开展清理整合工作,对于“小、散、乱”,效用不明显以及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予以取消或调整。通过直接扶持变间接投入、政府补助变社会投资的方式,大力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我市产业转型进程,并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市各级政府设立的政府产业基金规模达到200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1000亿元左右。

二是深入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积极扶持企业健康发展,大力培育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创新招商方式,加快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链长、经济效益好的国内外龙头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制造业综合实力,鼓励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延伸产业链,提高制造业规模效益和整体优势。

三是积极发展信息经济。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已获批。聚焦“一号工程”,发展信息经济、推动智慧应用,做好“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文章。以信息经济为突破口,加快发展动力转换,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3. 着力推进美丽杭州建设

一是完善生态补偿体系。“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完善补偿标准体系,补充大气类考核指标增加建设生态文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相关指标,适当降低静态类指标探索扩大生态补偿的范围,将大气环境纳入生态补偿范围。通过因素法合理分配生态补偿资金,践行项目报备制度。积极推进生态补偿奖惩制度,如对来水水质改善、生态保护卓有成效、PM2.5浓度下降的地区给予适当奖励,对来水水质恶化,生态环境遭受破坏、PM2.5浓度上升的地区予以适当惩处。

二是完善市区城建管理体制。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市区城建管理制度。跨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市负责工程建设和相应投资,各区分别负责其区域内征迁工作,征地拆迁费用由市级统一评估核算成本下拨至各区。下放部分城市管理事权,发挥区级城市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提升城市化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城建项目投资管理。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监管有力、服务到位的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政府集中管理,与发改委年度投资计划对接,形成全口径杭州市政府投资预算草案规模,加强项目预算监管。

四是推动重点工程建设。继续推进“五水共治”工作,重点保障千岛湖配供水工程等工程建设。健全跨区域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构建多层次多功能覆盖城乡的基本生态网络。加强城建和重大项目资金配套力度,加快城市快速路网、主次干路、地铁和公交换乘枢纽、停车场(站)等公交配套设施建设。

五是设立“杭州城市发展基金”。城市发展基金总规模350-400亿,下设杭州都市交通建设投资基金、杭州都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杭州PPP融资支持基金三只基金,细化子基金工作方案。推动“专项资金”行政性分配向“基金运作”市场化配置转变,统筹使用各类城建资金,放大财政、金融、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既能解决当前重点项目融资难问题,又着眼长远,结合PPP推广,加大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有效供给来增加长远发展后劲。基金的成立将改变以往土地财政为主的城市建设模式,转变为政府与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的多方合作模式,有助于建立“资金充裕、适度负债、利益共享、风险可控”的新型城市建设,为杭州“十三五”甚至更长时期城市建设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确保社会资本“盈利而不暴利”,公共服务“优化而不退化”。

六是积极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大力推动融资平台公司与政府脱钩,逐步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进行市场化改制,健全完善融资平台公司治理结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改造,减轻政府压力。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多元化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益性项目的投资、运行管理,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和效率。制定PPP项目决策机制、评审机制、要素资源配置机制和审批程序。建立项目库,有序开展PPP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重点指导项目实施机构科学选择采购方式、依法组织采购活动,逐步积累PPP项目采购管理经验,促进PPP模式的全面实施。

4.着力保障重大国际会议赛事项目。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和的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十三五”期间,集中财力保障民生事业和一系列重大国际会议、国际赛事的资金需要,进一步提升国际化城市的水平。严格执行公务支出标准,严控一般性支出,除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外,各部门的预算规模以及“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严控类经费比上年“只减不增”。建立专项资金定期的清理评估、整合存量、优化增量办法和管理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聚焦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和重大民生工程的精准力度。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我市财政依法理财能力的提高

1.完善政府预算体系。

一是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统一预算分配,逐步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财政部门统一分配。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结余的保值增值,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可持续运行。清理规范市、县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对重点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落实预算法定原则,各单位支出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

二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一般公共预算审核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强化支出预算约束,向本级人大报告支出预算的同时,要重点报告支出政策内容。预算执行中如需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必须报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根据经济形势和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预测。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需要,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超收收入用于化解政府债务、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实现平衡。

三是推进预算体系的统筹协调。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2016年起,按规定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等5项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2016年调入比例达到19%,并逐年提高调入比例。结合税制改革和法规修订,推进专项收入统筹使用,逐步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专款专用的规定,统筹安排这些领域的经费。2016年先行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收入专款专用,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保障。新出台的非税收入政策,一般不再规定以收定支、专款专用。

四是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新预算法有关预算公开的要求,将公开透明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的全过程,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深化“四单一网”建设,按照信息公开的责任分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全过程信息公开。

2.深入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一是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范围。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市本级要逐步将财政专项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县(市、区)要将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中的“财政直拨资金”等,逐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支付,实现两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机制。制定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动态监控信息系统,部署各市县合理设置监控岗位。三是不断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结算。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扩大公务卡结算范围。优化刷卡环境和结报流程,切实提升公务卡使用率,减少现金结报使用量。四是推进财政数据仓库建设。搭建财政数据仓库平台,实现数据的集聚化和共享智能化,服务财政管理和领导决策。

3.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巩固现有的全过程管理,加大公开力度,突破固有观念和既得利益的阻碍,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理顺财政部门与人大政协、财政部门与政府其他绩效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和沟通协调,理顺与总预算局、各业务处室的关系和工作流程,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

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内涵。完善绩效评价主体。强化财政部门、预算部门绩效评价主体功能,完善第三方评价。进一步合理运用各种评价方法,建立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拓展绩效评价对象,将评价对象由单一的项目评价向政策评价等拓展延伸。探索绩效制约新模式,进一步完善考核和评价结果通报制度,探索绩效问责机制,逐步实行绩效问责。

三是夯实预算绩效基础建设。加速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健全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指标库、绩效评价报告库的建设。

4.完善政府采购业务制度。

一是改革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建立监管体系,优化政府采购业务流程,突出采购单位的主体地位,强调采购单位的主体责任。二是完善采购制度建设。梳理现行规范性文件,对照新近法律法规及时修改完善,同时做好与中央、部省级法律法规的衔接。出台《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实施办法》、《杭州市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办法》,以及电子交易相关制度文件。严格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各项要求,建立全过程信息公开机制。三是优化电子交易平台。实行分类分层管理,积极探索与电商企业的合作模式,完善电子交易平台的运行规则,加大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以实现优胜劣汰。四是发挥政策服务功能。落实国家层面要求的支持节能环保、购买国货、扶持中小企业、支持自主创新等政策功能,发挥政府采购的杠杆作用、示范效应。

5.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一是加大举借政府性债务的统筹规划力度。加强源头管理,科学预测建设规模,统筹规划资金需求,测算资金缺口。加强年度新增债务的规模控制,统筹安排各建设项目债务的融资规模,严格控制债务快速增长。二是加强债务风险监控。完善预警机制,及时掌握一般债务、专项债务、或有债务等情况,完善债务预警机制,测算评估各地区债务风险状况,及时进行风险警示。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性债务及其项目建设情况。逐步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政府举债规模和债务收支要报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接受人大的监督。三是妥善偿还存量债务。积极降低存量债务利息负担。遵循市场规则处置到期存量债务,加强债务举借单位的财务管理,积极拓宽偿债资金渠道、统筹各类资金,优先保障项目续建和收尾。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通过地方政府债权置换,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四是实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运作。做好社保基金精算平衡、运作资金规模测算、债务项目摸底、置换项目选择和置换后项目管理等工作,确保基金收支精算平衡,及时足额支付。建立运作台账动态管理机制,严密把控运作全过程,防范各类风险,确保社保基金运作顺利开展。

6.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管。

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努力构建覆盖全部财政性资金和资金运行全过程的新型财政监督工作机制。继续深化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内控机制;不断探索财政监督新方式,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环节的监督;明确检查重点,加大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预算监督和绩效监督、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多层次全方位监督体系。推动财政监督从传统型监督向信息化监督转变,以“数字财政”建设为契机,加强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技术开展非现场监督,提升监督覆盖面和工作效率。积极探索监督检查与预算编制、执行的联动机制,切实提升预算编制与执行的质量;要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协作,提升监督检查工作的合力。

7.建立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的财政体制

一是理顺市与区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以及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社会边界的基础上,依据事权划分的总体框架,逐步理顺市与区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完善政府间收入划分和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按照事权划分承担各自相应的支出责任,做到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

二是改革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适应,完善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按照“四单一网”建设和两个“一般不”的要求,深化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改革和竞争性分配改革。

三是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在国家新一轮税制和财政体制改革框架下,按照“财力和事权相匹配、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以促进市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结合各区特性,研究市对“城区、功能区、撤市设区”的分类财政管理体制,理顺政府间事权范围,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市区税收征管、收入分成办法和奖补机制,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政府积极性,增强市级政府统筹调控能力,建立科学、规范、注重绩效的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五)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工作,强化财税法治建设

一是完善财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二是提高财政制度质量建设。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建立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相结合的制度。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大财政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四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对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力清单目录省市对接、及时调整动态管理机制。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六是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协商沟通等机制,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建立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机制,落实司法建议反馈制度。七是提升财政法治理念。做好“七五”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依法理财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各项学法制度。八是加强财政法制队伍建设。推进和发挥财政系统公职律师队伍作用,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制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

(六)进一步完善财政组织、人才、技术支撑体系,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领导能力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大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加强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制定后备干部培养锻炼计划,统筹安排好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完善干部学习“学分制”制度,以网络学校为主平台的教育培训渠道。切实抓好干部业务能力培训和岗位练兵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组建和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监督等人才库,并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常态联动机制和热点跟踪机制。切实增强干部实践锻炼。不断拓宽干部交流培养渠道,建立健全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制度。

二是切实完善干部考核体系。改进考核方式,坚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任期考核、任职考察为重点,完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方法,合理确定考核指标,探索对干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的定量考核办法,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增强考核的导向作用。

三是深化财税文化建设。关注干部思想动态,针对性开展干部思想工作。健全关心关爱机制,整合和发挥系统资源优势,搭建平台,完善机制,规范办法、关怀帮扶。教育引导干部成长成才,干净干事。关心帮扶干部职工减压力、解难题,促健康。坚持财税文化引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培育和践行财税核心价值观,努力营造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以文体俱乐部长效建设为抓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满足干部职工求知、求美、求乐的需求,培养归属感和团队精神。

四是加强数字财政建设。依托财政“三位一体”运行机制建设数字财政。以业务需求为起点建设项目,做好支持服务工作。制定数字财政建设运行的管理办法,明确数字财政建设和运行的主体、责任、业务规范、技术标准、需求提供、示范运用、运行维护、完善升级等方面的规定。培养和储备复合型人才,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加大数字财政运维力度。建立运维平台和运维考核办法,提高运维工作积极性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