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网址: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20/10/20/art_1229498458_27358.html)。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4条,其中采纳意见1条,部分采纳3条。 1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邮件反馈意见 | 1.在“一、工作目标”中,清洁化是指使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清洁能源车辆,其中轻型车以使用新能源车为主,中重型车以使用清洁能源车为主”,建议修改为: 中重型车以纯电动车辆为主,清洁能源车辆为辅。 修改理由:以深圳为例,渣土车领域,纯电动化占比已超过35%;新增中重型环卫车辆纯电动化比例已达100%。 | 部分采纳 | 目前深圳分别于2018年推广使用新能源环卫和渣土车,使用年限较短,对车辆电池衰减情况暂未了解,考虑电池续航里程问题,修改为:中重型车辆以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为主。 | / | 2 | 在“一、工作目标”中,(一)在车辆清洁化比例持续提高。环卫、渣土、混凝土等市政工程车辆使用比例力争达35%以上。 建议修改为:环卫、渣土、混凝土等市政工程车辆使用新能源车辆比例力争达50%以上。在市政工程招标中,使用新能源车辆的投标企业可以获得加分。 | 部分采纳 | 因我市环卫、渣土、混凝土车辆存量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较少,需循序渐进推行;关于招投标中加分问题,已在《方案》“(五)政策措施差异化”中明确。 | / | 3 | 在“二、重点任务”中,市政工程领域车辆。2021年起,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轻型环卫车辆中使用新能源车辆比例达80%以上,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中重型环卫、渣土、混凝土车辆中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80%以上。 建议修改为: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中重型环卫、渣土、混凝土车辆中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80%以上。 | 采纳 |
| / | 4 | 在“二、重点任务”的车辆结构清洁化中增加第四点。建议增加:4。旅游景区、港口、机场等领域车辆:杭州市内所有景区内全面使用新能源汽车;杭州机场新购置非特殊用途通用车和摆渡车全部使用电动车,新购置飞行区内作业车中新能源车比例不低于40%;在港口码头等区域,鼓励优先使用纯电动车辆,并逐步提升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 | 部分采纳 | 对于旅游车辆:在《方案》“严格高污染车辆使用管理”中,提出“试点划定绿色物流区”,该区域将包括主城核心区域、旅游景区等核心区域;对港口、机场等领域车辆,按照国家政策,属于场内车辆,是非道路移动机械范畴,将另行出台推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措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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