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700/2021-2587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1-25
发布单位: 市林水局 主题分类: 林业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5 17:59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杭州市林业水利局”门户网站(http://ls.hangzhou.gov.cn/)下载。

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我局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政务公开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聚焦重点领域,畅通公开渠道,强化组织保障,着力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切实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按照公开的范围、公开形式,通过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21条,通过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743条,通过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00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受理部门、方案明确,程序规范,按季度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情况统计。本年度依申请公开申请数为12件,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办结12件(其中1件为2019年度结转),跨年度结转1件。已办结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1件,同意公开答复3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3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3件,其他办理1件。未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3、平台建设情况。修订《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由于单位搬迁、机构职能调整,核实更新单位主体、网站地址、公开电话、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机构概况和领导简介等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公开渠道的畅通、公开流程的清晰。动态调整《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改造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进一步加强重大建设项目重点领域和建议提案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栏目录,保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信息发布频率。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更好地把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界限,我局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并报送市政府公报,梳理政府信息在公开平台发布栏目,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同时根据情势的变更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林水年度工作重点,专题研究部署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局办公室具体抓、各处室(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由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及时处理,确保回复及时,群众满意。

6、回应关切情况。我局认真做好公众关注热点回应工作。积极参加或承办公述民评、民情热线、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就野生动物保护、湿地水城、防汛抗旱等热点回应公众关注。开展网上接待室1次,网上直播2次,建言献策2次,网上调查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75

减1343

26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0

减39

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9

增4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6

735.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审查流程不够细致,信息公开队伍业务力量不足,信息公开内容解读不够完善。2021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认真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检查督促,严格审查公开内容。保证网络、信函、传真等申请渠道实时有效,满足社会公众各种申请条件,用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助推百姓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

2、普及公开意识,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确定专门工作人员,建立信息公开队伍,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提升队伍业务能力。加强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将政务公开的标准和要求贯彻到工作的各个方面。

3、拓展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深入挖掘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借助微博、微信等平台,将行政决策情况等以更丰富的形式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