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00X/2021-2585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通告〔2021〕6号 成文日期: 2021-01-21
发布单位: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交通运输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7-2021-0001
《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01-21 16:09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政策背景

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六稳六保”,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维护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配合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设置工作,进一步为我市公共交通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城市快速路网和基础设施建设赢得时间和空间,减轻新增号牌机动车对城市机动车污染排放量,减轻机动车对道路交通拥堵的影响。

二、政策起草过程及依据

(一)起草过程。2020年5月起,在市政府专题研究促进汽车消费,优化我市“双限”政策时,市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经多次论证,认为可以通过“电子警察”和专用号段结合的方式,实现对我市小客车的区别管理。其后,在市治堵办牵头下,市调控办、市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并草拟了涉及设置小客车区域指标和区域号牌的政策内容。错峰出行调整配套措施方面,市治堵办会同交警、交通已持续3年不断开展该项工作的储备研究和调研,期间,也对比参照了了北京、深圳、天津、西安等城市的限行措施,重点实地调研了上海,对其错峰对象、错峰范围、错峰时段和错峰规则进行了了解,并与我市当前错峰施进行了对比。7月初,市治堵办牵头,市公安交警局、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形成了初步方案,并提交专题讨论;9月2日,市治堵办召集业内专家、民情代表、新闻媒体等专家对方案进行了专家评审;9月至10月,在浙江卫视、杭州电视台、杭州网等媒体通过我们圆桌会、市民议事厅等形式公开征求专家、媒体、市民等社会意见;10月30日形成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专题会议上征求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意见;截至10月31日,共收

到反馈意见超1000条,经认真逐条修改,形成“错峰出行”征求意见稿。2021年1月5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治堵办牵头,对外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2021年1月14日,共收到反馈意见超7600多条,经认真逐条修改,由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进行了讨论,修改完善了《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4、《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5、《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

6、《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设置管理办法》

三、通告主要内容和有关说明

本通告主要内容是设置对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现有“浙A号牌”小型客车和后续竞价、摇号的“浙A号牌”小型客车。从保持政策连贯性和本市居民(出行预期稳定性,提高政策可接受度角度,对该批车辆错峰范围、错峰时段和错峰规则不予调整。

2、“浙A区域号牌”小型客车。错峰出行范围是《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14〕54号)规定的错峰范围内所有道路(除紫金港路外)。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的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紫之隧道、之江大桥不含。

错峰时段为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时段;其他道路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时段(与“浙A号牌”错峰时段一致)。

3、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错峰范围为东湖高架—通城高架—通惠路—03省道—绕城高速公路(南线)—绕城高速公路(西线)—绕城高速公路(北线)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机场公路不含)。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错峰时段为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时段;其他道路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时段(与“浙A号牌”错峰时段一致)。

四、相关问题解答

(一)“浙A号牌”小客车的错峰出行措施有无变化?

答:无变化。

(二)“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相关错峰出行规定的解答

1、“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的错峰出行范围怎么样?

答:错峰出行范围是当前错峰圈内的所有道路,含边界道路(除紫金港路外);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的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紫之隧道、之江大桥不含。

 

2、“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错峰出行的高架路、快速路具体有哪些?

答:目前有留石高架路、东湖快速路、九堡大桥、通城高架路、时代高架、中河高架路、上塘高架路、秋石高架路、西兴大桥、复兴大桥、钱塘快速路、德胜快速路、文一路隧道等。

3、“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的错峰时段是怎么样的?

答: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共6个小时;

错峰区域内的其他道路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共4个小时。

4、“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尾号错峰还是全号段?

答:错峰时段内实行全号段禁止通行。

5、我有一辆“非浙A号牌”已预约申请转入“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的,在取得号牌前,其错峰出行措施是怎么样的?

答:提交预约申请通过后,在未正式取得号牌前,按照“浙A区域号牌”车辆错峰出行。

6、我已经成功完成了浙A区域号牌的转入申请并通过审核,路上还会被交警拦截处罚吗?

答:申请成功后,在进入“错峰出行”区域,仍有可能会被现场执勤交警拦截检查,请主动配合执勤交警检查并出示申请凭证记录。现场交警核实无误后,将予以放行。

7、“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怎么过江?

答:可以通过之江大桥、钱塘江大桥、复兴大桥二层、望江隧道、庆春隧道过江,以上桥梁隧道不受错峰出行限制。

8、“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错峰时段从城西前往滨江如何通行?

答:“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可以通过紫之隧道、之江大桥或绕城西线、之江大桥由城西往返滨江。特别提醒,之江大桥往滨江方向要从滨文路地面道路通行,因彩虹快速路错峰通行。

(三)“非浙A号牌”小客车相关出行规定的解答

1、“非浙A号牌”小客车的错峰出行范围是什么?

答:“非浙A号牌”小客车的错峰范围如下图: 


具体为:东湖高架—通城高架—通惠路—03省道—绕城高速公路(南线)—绕城高速公路(西线)—绕城高速公路(北线)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机场公路不含),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2、“非浙A号牌”小客车的错峰时段是什么?

答: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

错峰出行范围内的其他道路错峰时段仍是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

3、“非浙A号牌”小客车错峰出行的高架路、快速路具体有哪些?

答:目前包括彩虹快速路、之江大桥、紫之隧道、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留石高架路、东湖快速路、九堡大桥、通城高架路、时代高架、中河高架路、上塘高架路、秋石高架路、西兴大桥、复兴大桥、钱塘快速路、德胜快速路、文一路隧道等。

4、早高峰9:00后“非浙A号牌”小客车,哪些道路可以通行?

答:9:00-10:00高架路、快速路还属于错峰时段,但是地面道路均可以通行。进入核心区的,如北部可以选择莫干山路,南部可以选择之江路,西部可以选择天目山路、文二西路、余杭塘路,东部可以选择德胜东路、艮山东路、之江东路,过江可以选择钱塘江大桥、复兴大桥二层、望江隧道、庆春隧道。

5、萧山区原“非浙A号牌”小客车“错峰出行”措施是否调整?

答:按照本次调整执行。

(四)正式发布的“错峰出行”调整措施什么时候开始实行,在管理上有无什么考虑?

答: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方便群众,同时考虑新政实施后市民出行习惯的适应期,公安交警部门设置了执法过渡期,即5月1日前,对“非浙A号牌”小客车在调整的区域道路内违反错峰出行规定的暂不处罚,作教育提醒;5月1日起按本通告规定进行执法管理。

措施实施后,将对接各导航平台把本次错峰出行纳入导航提醒,并在边界道路设置错峰出行标志,在此,也希望广大驾驶员能自觉遵守错峰出行规定。

五、补充说明事项

(一)解读形式。

文字解读。

(二)解读主体。

1.解读单位: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解读人:陈旭盈。

3.解读人电话:0571-87282483。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