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67/2021-2584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交发〔2021〕4号 成文日期: 2021-01-21
发布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17-2021-0001
《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采集采纳情况
时间:2021-01-21 12:27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浏览次数:

1月5日至1月14日,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网址: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21/1/5/art_1229063429_3831131.html),截至14日17时,市交通运输局累计接到各类咨询、建议、投诉共计10105条,其中来电1339件,邮件6730件,杭州交通转办件处理平台323件,官网网站咨询1713条。由于管理办法及另外两个配套政策文件征求意见同时发布,有大量涉及其他两个文件的意见建议反映到我局,同时也有就调控政策提出意见建议的。

经梳理,除去对政策和业务的咨询外,对“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的建议共有约1000条。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建议进一步优化过渡期政策。二是建议进一步放宽区域指标申请资格。三是关于政策实施后相关业务办理的意见建议。从意见建议和舆论情况看,社会各界普遍对推出“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持认可态度。

综合考虑群众意见建议,我们对原有征求意见稿中的过渡性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凡个人名下于2021年1月5日(不含)前已有登记在本市以外的小客车的”修改为:“凡个人及其配偶名下于2021年1月5日(不含)前已有登记在本市以外的小客车的……”

同时对部分小客车指标有效期进行了延长:对有效期截止时间在本办法发布之日至2021年9月1日之间的小客车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指标有效期统一调整至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