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在杭州建设网(具体网址http://cxjw.hangzhou.gov.cn/art/2020/8/1/art_1692623_54373306.html)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0年8月11日,市建委发布了《杭州市农村建筑工匠积分和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8个区县(市)住建部门意见。2020年11月10日和11月11日分别与临安区、桐庐县部分工匠代表召开了意见征求座谈会。最终共征集各类意见21条。经讨论研究予以采纳10条,部分采纳2条,不予采纳9条。具体意见和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 建议单位 | 具体内容 | 采纳及修订情况 | 1 | 萧山区建设局 | 建议在杭州市农房建设智慧监管平台里新增“农村建筑工匠积分制管理”模块,便于在全市范围内真正实现工匠统一管理、积分及时更新、资源实时共享。 | 采纳。 | 2 | 萧山区建设局 | 在竣工验收环节由镇街负责根据施工过程中的整体情况,统计上报承接本工程的农村建筑工匠的加减分情况,并上传佐证材料。 | 采纳。 | 3 | 萧山区建设局 |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平台数据,汇总每位工匠年度积分情况后确定等级,并根据规定将等级评定情况通过网站或公示栏等方式予以公示。 | 采纳。 | 4 | 萧山区建设局 | 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农房智慧平台,在竣工验收环节由属地镇街负责根据施工过程中的整体情况,统计上报承接本工程的农村建筑工匠的加减分情况,并上传佐证材料。 | 采纳。 | 5 | 余杭区建设局 | 建议积分管理采取12分制。 | 未采纳。 理由:最终以百分制计有助于加减分设置。 | 6 | 余杭区建设局 | 三年一次按照继续教育规则,分数重置,和建筑企业管理一样。 | 部分采纳。 理由:根据房屋建造特点和建设周期,评价周期2年较为合理。 | 7 | 余杭区建设局 | 建议适当增加加分项。 | 采纳。 | 8 | 临安区建设局 | 第二条:培训证书是否由省市一级颁发统一形式的证书? | 未采纳。 理由:不宜在该办法中明确。 | 9 | 临安区建设局 | 第三条:到区级备案后如何开展下一步,缺少下文。 | 采纳。 | 10 | 临安区建设局 | 第六条:教育培训费用由哪个主体支出。 | 采纳。 | 11 | 临安区建设局 | 加减分细则减分条款第2条:现已无违章建筑说法。 | 采纳。 | 12 | 临安区建设局 | 加减分细则减分条款第7条:该条款缺少细节描述。 | 未采纳。 理由:参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即可。 | 13 | 临安区建设局 | 加加减分细则减分条款第8条:现建筑材料都包轻工,与农村工匠无关。 | 未采纳。 理由:目前存在部分工匠提供材料的情况。 | 14 | 临安区建设局 | 附件内容实施主体需要明确。 | 采纳。 | 15 | 建德市建设局 | .第九条“免费继续教育培训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建议改为“免费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 未采纳。 理由:周期设定为每半年,主要考量是能让工匠有更多的培训机会。 | 16 | 建德市建设局 | 附表《杭州市农村建筑工匠积分评价标准》“一、加分条款”第6项备注里的内容“加分后该学时不计入继续教育学时”建议删除。 | 未采纳。 理由:计入继续教育学时和加分不同时享受。 | 17 | 桐庐县建设局 | 第二条建议改为凡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农房建设的,并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浙江省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证书》(以下简称培训证书)的农村建筑工匠适用本办法。 | 采纳。 | 18 | 桐庐县建设局 | 第六条和第九条中予以注销培训证书和直接注销培训证书是否可以更改为培训证书不合格。 | 未采纳。 理由:统一调整为“星级为“一星”的农村建筑工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提醒其参与教育培训。”
| 19 | 桐庐县建设局 | 农村建筑工匠积分制管理加减分细则中减分条款中第一条和第二条建议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增设扣分区间并加大扣分分值,或直接给予年审不合格。 | 部分采纳。 加大了扣分分值。 | 20 | 淳安县建设局 | 第五条农村建筑工匠积分制基础分80分,建议将基础分降为70分。 | 未采纳。 理由:基础分值的设置不影响积分制度。 | 21 | 淳安县建设局 |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取得培训证书的农村建筑工匠,免费提供继续教育培训。免费继续教育培训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继续教育培训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频率太高,建议调整为一年一次。 | 未采纳。 理由:周期设定为每半年,主要考量是能让工匠有更多的培训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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