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63/2020-2544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9-30
发布单位: 市园文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2019年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30 12:47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权限组织编制园林绿化、文物、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园林绿化、文物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线规划、历史文化名城规划。

2、起草园林绿化、文物和博物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组织拟订园林绿化、文物和博物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贯彻执行。

3、按权限负责绿化工程建设的审批和招投标管理。负责城区绿化养护的招投标管理,负责城区绿化养护和绿化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市)建成区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

4、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城区绿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区义务植树工作。

5、负责全市文物考古发掘、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全市文物资源调查。监督管理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

6、负责文物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和指导区县(市)文物工作。( 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博物馆的行业管理,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7、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9、推动园林绿化、文物和博物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工作。

10、组织指导园林绿化、文物和博物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对外交流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市园林文物局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区和县(市)建成区范围内绿化管理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部门2019年共有预算单位4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3家。分别为: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杭州市园林绿化发展中心,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杭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详见表1-5)

1.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收入决算总计20829.60万元,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部门,故上年决算数为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07.09万元,事业收入(含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690.5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231.92万元。

2.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支出决算总计20829.60万元,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部门,故上年决算数为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6597.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1.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64.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11511.92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1954.76万元,项目支出16381.8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年末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下年2492.9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详见表6-8)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911.10万元,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部门,故上年决算数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08.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599.01万元,上年结转4.01万元,上年结转数为划入下属单位结转金额。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911.10万元,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部门,故上年决算数为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4168.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1.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64.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11511.92万元。年末结转下年4.0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为6308.08万元,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部门,故上年决算数为0万元。

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1331.2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本级及下属文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培训业务等方面的支出。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单位,年初预算安排100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1556.79万元,主要用于杭州世界文化遗产数字展陈及传播费用、一带一路茶文化挖掘与具象化动漫制作、基于泛交互西湖文化数字体验产品开发与设计、毛泽东思想胜利万岁旧址展览馆记录档案编、钱学森旧址记录档案编制等方面的支出。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单位,本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1273.14万元,主要用于西湖学研究、名人馆陈列展览与宣传、中国茶叶博物馆展览宣传教育经费、工美馆文物征集、西湖博物馆临时展览及宣传、两堤三岛专业监测和评估、杭州博物馆大纲编制、凤凰寺保护修缮工程等方面的支出。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单位,本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7.23万元,主要用于文物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单位,本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项)12.7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费、医药费报销等支出方面的支出。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单位,本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0.49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单位,本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8.65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单位,本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单位,本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4.06万元,主要用于为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 的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单位,本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6.5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职工缴纳的医疗补助金方面的支出。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单位,本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653.1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杭州市园林绿化发展中心职工工资及业务经费方面的支出。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单位,本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259.79万元,主要用于文献文物征集及宣传方面的支出。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单位,本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9599.01万元,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部门,故上年决算数为0万元。

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为9599.014万元,主要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大项目中虎跑李叔同纪念馆提升完善项目、杭州市方志馆提升改造工程、肖峰艺术馆建设、都锦生故居保养性维修工程、               韩美林艺术馆扩建三期工程、太平天国听王府整治工程、                  城隍阁建筑维修及陈设提升工程、杭州园林文物综合保护管理平台信息化建设项目、于谦祠维修工程等以及城区绿化建设项目中 、杭州高架绿化挂箱(拱墅区)提升改造项目、城西公园(花园岗公园)项目、零星绿化建设和绿化改造补助、杭州北景园生态公园等方面的支出。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单位,本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详见表9)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1954.75万元。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624.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及补贴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9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费活动费、医药费报销、子女保育费、独生子女奖励等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303.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车辆燃修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11.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详见表10)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合计53.63万元,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部门,故上年决算数为0万元。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30.19万元,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单位,年初预算为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在良渚申遗、园林城市管理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本部门全年参加出国(境)团组7个、因公出国(境)累计7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3.15万元,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单位,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济南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国家文物局、河北省涉县政府、厦门市马銮湾新城开发建设总指挥部、武汉市园林林业局等单位支出。本部门全年共安排公务接待21批次、32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28万元,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单位,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含车辆购置税等附加费用),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单位,年初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8万元,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单位,年初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三、预算绩效情况

1.总体情况。2019年本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48个项目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涉及财政资金预算16381.87万元,实际支出16381.8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

2.自评情况。2019年本部门东湖路道侧绿化工程、杭州高架绿化挂箱提升改造项目和考古挖掘经费项目3个项目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东湖路道侧绿化工程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东湖路道侧绿化工程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1,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年度预算数150万元,调整预算改为175万元,决算数175万元,完成预算的117%。主要依据、产出和效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绿道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中“把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与‘四边三化’行动、‘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程结合起来,划定责任区,建立义务植树基地、绿化点”的要求,通过东湖路道侧绿化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高社会植树造林、绿化美化环境的意识,提升绿道覆盖率,推动杭州生态环境建设。截止2019年12月底,项目地形改造及植被覆盖按计划完成,已完成工程造价审计,并调增预算25万元。目前已进入绿化养护阶段。通过项目的开展,不仅优化了市民出行环境,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有助于可持续发展。

2019年度东湖路道侧绿化工程项目绩效自评表

信息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完成情况

评价等级(优、良、中、差)

绩效分析(成就、问题)

产出目标






数量

新建绿地

绿地面积58100㎡

完成


质量

设计要求

合格

完成


时效

当年完成

2019年底完成

延迟169天完成

因项目选址不够合理重新调整施工图较合同约定延迟169天

成本

计划投入资金

150万元

175万元

根据审计结果,调增预算后支付

效益与效果目标






社会

提高社会植树造林美化环境的意识

提高社会植树造林美化环境的意识

完成

完成

环境

提升区绿道覆盖率增加绿地面积

绿地面积58100㎡

完成

优化市民出行环境。绿植能有效的吸收部分汽车尾气减少噪音影响

满意度

提高群众满意度

满意度≥90%

满意度≥96%

经发放调查表统计

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


自评结论


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率

117%


绩效目标评价等级


评价补充信息



(2)杭州高架绿化挂箱提升改造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杭州高架绿化挂箱提升改造(含拱墅、上城、下城段)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0,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年度预算数1065万元,决算数716万元,完成预算的67.3%。主要依据、产出和效果:由于中河、上塘高架和立交的高架绿化挂箱已接近十年设计使用年限,出现箱体松动破损、植株老化长势差等现象,影响安全和美观。根据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全面推进全市高架桥绿化覆盖、品质提升”的要求,对高架绿化挂箱进行提升改造,截止2019年12月底,已按计划基本完成,已进入绿化养护阶段,并准备工程验收和造价审计工作,按资金市区各半的原则,根据进度配备资金到位,市本级共完成决算数为716.33万元。通过项目的开展,为杭城增绿添彩,形成了一道靓丽的空中景观花廊,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它不仅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还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品质生活,成为杭城的又一张金名片,在杭州市民最具品质体验点的投票中,杭州高架月季景观花廊一直排名第一。

 2019年度杭州高架绿化挂箱提升改造项目绩效自评表

信息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完成情况

评价等级(优良中差)

绩效分析(成就、问题)

产出目标






数量

完成上城下城拱墅区段改造

完成全部改造

基本完成

实现目标预期

质量

植物保活率

90%以上

完成


时效

年底前完成

年底前完成

基本完成

上城段小部分挂箱受交通影响未完成

成本

投资预算

1065万元

716万元

因审计未完成达不到支付条件,影响后续工程款支付

社会

提升人民群众的品质生活形成一道靓丽的空中景观花廊

达到设计要求

完成

实现目标预期

环境

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达到设计要求

完成

实现目标预期

满意度

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满意度≥90%

满意度≥96%

杭州高架月季景观花廊在杭州市民最具品质体验点投票中一直排名第一。

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


自评结论


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率

67.3%


绩效目标评价等级


评价补充信息




(3)2019年度考古挖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挖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8,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年度预算数为 2441.75  万元,决算数 2429.54 万元,完成预算的 99.50 %。主要依据、产出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和《杭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国家文物局、浙江省文物局和杭州市园林文物局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考古工作。2019年,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共完成考古勘探及发掘项目107项,其中考古发掘项目13项。勘探面积536万平方米,发掘面积11200平方米。发掘墓葬479座,出土文物标本6532件(组)。上述项目的开展为有效助力“美丽城镇建设”、深入推进大遗址保护、密切配合拥江发展战略和全力推进区域文物评估等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增强考古文物的社会影响力,取得积极效果。其中,“南宋德寿宫遗址考发掘”、“杭州市临安区潘山吴越国建筑遗址考古发掘”和“杭州市钱江新城古海塘遗址勘探发掘”入选为“2019年浙江考古重要发现”,“杭州市钱江新城古海塘遗址勘探发掘”入围“2019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评选。成功举办“发现杭州”和“留住城市记忆”两个考古成果展。

2019年度考古挖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信  息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完成情况

评价等级(优、良、中、差)

绩效分析(成就、问题)

产出目标:






数量

挖掘数量

100项

107项


质量

安全无事故

安全无事故

安全无事故


时效

当年完成

当年完成

完成


效益与效果目标:






社会

扩大考古的社会影响力

达到预期

完成

配合考古前置审批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为土地储备文物审批工作提供了强力的技术支撑配合其他基本建设开展的考古勘探抢救性考古发掘有效保护地下文物扩大考古社会影响力。

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

自评结论

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率

99.50%

绩效目标评价等级

评价补充信息


 

3.部门评价结果。

《东湖路道侧绿化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杭州高架绿化挂箱提升改造项目和考古挖掘经费项目为自评项目。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9年本部门杭州市园林文物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36.70万元,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单位,年初预算为1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36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35.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327.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7.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68%。

(三)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或专用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事业收入(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需求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开支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表1.2019年市级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表2.2019年市级部门收入决算总表(分科目)

表3.2019年市级部门收入决算总表(分单位)

表4.2019年市级部门支出决算总表(分科目)

表5.2019年市级部门支出决算总表(分单位)

表6.2019年市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表7.2019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8.2019年市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表9.2019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10.2019年市级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表

东湖路道侧绿化项目项目绩效评价报告.zip杭州市园林文物局部门决算表1-表1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