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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六稳”“六保”为企业纾困解难
时间:2020-08-28 16:00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建筑业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按照中央“六稳”、“六保”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两手硬、两战赢”的决策部署,市建管站坚持服务企业,激发建筑市场主体活力的指导思想,积极出台惠企政策,切实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在落实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同时,切实为企业办实事,将各级政府部门的减负政策落到实处。


一、全面清理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落实“一地缴存,全市通用”政策。今年3月份,联合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杭建市〔2020〕32号),外地进杭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一地缴存、全市通用”政策。前期,已对全市外地进杭施工企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了综合数据比对,重复缴存金额约1.65亿元,对重复缴存的施工企业已通知至各区、县(市)建设局,要求各区、县(市)建设局对外地进杭施工企业重复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做到应退尽退。

2、全面推行工程保函方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面推行以工程保函形式缴纳,市本级已对241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时间未满两年的施工企业发出通知,可以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替换成保函方式。今年以来,市本级已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替换25家,释放资金1860万元(因市建委于2019年初修订的保证金文件中已明确实施保函,故2019年替换数量较多)。

3、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退尽退。根据规定,对实名制管理、工资分账管理等根治欠薪制度落实到位、连续两年未被欠薪立案且未纳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建筑业企业,可申请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缴纳的予以全额返还。市建管站与主城区建设局对400余家符合减免政策的施工企业进行了通知,截至目前,市本级已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151家,减负资金8170万元。


二、协调释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结余资金。

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精神,在足额支付前期和当期农民工工资后,工资专用账户自有资金结余较多的,经建设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下一期工程进度款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可适当降低人工费分账比例。近期,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三期项目新建航站楼及陆侧交通中心工程因前期比例设定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结余资金较多,对工程建设产生一定影响。省、市、区三级建设以及人社部门合力,对该事项提出积极建议,通过阶段性降低比例等手段,可为该工程项目盘活流动资金7.57亿元。我站通过市建委已将该事迹以专报形式上报省政府促进经济专班。

目前,中建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杭政储出[2016]39号地块社会停车楼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结余资金解决正在协调办理中。


三、试点探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虚拟账户。

根据"三服务"活动中,企业提出的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项目开设给企业带来不便的问题,在征求人社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落实省11部门的文件精神,协调推进中国银行、杭州银行在部分企业和项目中开展主账户和子账户管理的新模式,切实解决了部分企业提出的问题。截至目前,两家银行在杭州市主城区19个项目,涉及10家企业,已实行主账户和子账户管理。


四、疫情期间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截至2020年8月20日,缓缴农民工保证金的新进杭企业累计743家,涉及金额4.43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