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房地产管理处
主要职能:

拟订全市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承担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管理、配置、使用监管和处置利用等工作;指导区、县(市)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市直机关自管公房、周转房等住宅的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市级机关房改工作。

岗位负责人: 单永勤
联系电话: 0571-8525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