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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出台标志性工程推进工作方案
时间:2020-08-10 11:00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浙江和杭州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以标志性工程助推高质量发展,为展现“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提供项目支撑,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标志性项目、工程为引领,以有形的标志性工程建设来提升信心、凝聚合力,为杭州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坚持“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机制”的工作方法,按2020年必须开工、2020年必须完工、亚运会前必须完工三个梯度,实施“三类十大标志性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万亿元。

二、项目安排

1、2020年必须开工项目。确保生命科技创新、集成电路攻坚、城市功能提升、先进制造业提升、道路畅通、智创科技平台、未来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双铁攻坚等十大标志性工程在2020年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约4000亿元。

2、2020年必须完工项目。确保地铁工程、绕城西复线、千黄高速、建金高速、之江实验室、临江环境能源、中欣晶圆、清华启迪科技园、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蚂蚁金服总部等十大标志性工程在2020年完工,总投资约1200亿元。

3、亚运会前必须完工项目。确保地铁三期、西站枢纽、沪杭甬高速抬升、京杭运河二通道、快速路网建设、亚运村及亚运场馆建设、西湖大学、阿里巴巴全球总部、连堡丰城一期、西湖风景名胜区全域提升等十大标志性工程在亚运会前完工,总投资约4800亿元。

三、推进机制

1、四套班子领导分别牵头联系一个标志性工程,市领导每年调研和协调项目推进不少于两次。

2、市发改委负责全市标志性工程的谋划梳理、目标确定、统筹协调,掌握项目的整体推进情况,每季度形成我市标志性工程推进专报。

3、牵头部门负责标志性工程的跟踪督查,协助市领导做好项目进度的跟踪和问题收集,每月向联系市领导进行专报,并抄送市发改委。

4、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所属或辖区范围内标志性工程的协调推进,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及时掌握项目在征迁、用地、审批、建设、验收等各个环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做好协调服务,每月向牵头单位报送具体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四、保障措施

1、各级审批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做好项目前期审批和服务工作,帮助项目单位做好向国家和省级部门的沟通和争取。

2、充分做好标志性工程的要素保障工作,在用地指标落实、中央资金争取、专项债和企业债发行、产业基金投入、能耗指标解决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积极协调项目列入国家和省各专项规划、重大计划,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3、加大项目协调力度,依托市重大项目三级协调机制,市区两级形成项目推进合力,特别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市委市政府开展协调研究。

4、标志性工程纳入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对项目推进有力、目标提前完成的牵头部门、实施单位,优先考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配名额,鼓励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