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807/2020-2518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环函〔2020〕91号 成文日期: 2020-07-27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64-2020-0004
【负责人解读】:关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行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转让许可“告知承诺+备案”改革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图文解读
时间:2020-07-27 15:33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