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16/2020-2566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7-26
发布单位: 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3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0-07-26 23:32      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类  别:A

杭教提〔2020〕68号

签发人:沈建平


吴松杰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我市产教融合工作的几点建议》(第239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近年来,杭州市职业教育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服务地域经济社会发展新方法、新路径,努力开创产教融合发展的新局面。

一、加强“政行企校”统筹协调

1.不断完善产教融合顶层设计。2012年,杭州市颁发《关于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若干意见》。与之相配套,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三个实施办法”以及“五个指导意见”,形成了杭州中职教育校企合作的“1+3+5”政策保障体系。2014年11月,杭州市政府成立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暨市属高校产学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23个部门及市属高校、市属国有企业为成员单位。2020年2月,杭州市颁布《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

2.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领导,于2007年建立由时任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2014年,为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实施市属高校产学对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将原“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暨市属高校产学对接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9月,根据国务院印发的“职教20条”精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和市政府分管市长指示,由我局牵头制定《杭州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

二、积极创新协同育人模式

1.全面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程项目建设。杭州市教育局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实施杭州市中职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含“三大工程”“十个建设项目”)。“十三五”期间,全市已建成20个市级示范性校企合作共同体、10个市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50个市级教学实训车间和30个市级技能名师工作室。如中策职校积极打造集“产、学、研、训、赛、播、联”七位一体的“杭之味”,建设以校内“校行企媒”多方合作发展共同体为平台的校企共同体;拱墅职高两个主干专业与摄影大师房翔和美发大师吉正龙合作,建设以大师工作室为平台的“孵化式”教学实训车间;交通职高积极探索以“通用品线”订单班为基础的教学实训车间建设;建设职校、西湖职高携手亚厦集团,打造杭州首个装配式建筑装饰的教学实训车间、校企合作共同体。

2.大力推进“名校名院名所”建设工程。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和人才强省的工作导向,全面提升我市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2017年12月31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名校名院名所”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力引进优质高等教育和科研资源建设“名校名院名所”。在做好“三名工程”引进建设工作的同时,我市继续加强对现有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的支持。2019年启动实施市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新型专业建设工程和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简称“三项工程”),市财政每年投入4500万元专项经费(连续投入3年)给予扶持。

3.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国家级试点工作。2015年,我市申报的“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获教育部批准同意,成为全国17个以地级市为单位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之一。2016年12月,我局会同发改、经信、人社、财政、国资等五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目前,我市依托已建成的100家市级校外实习基地、23个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19个专业指导委员会、55个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实训基地。目前,我市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顺利通过教育部验收。

4.积极探索“1+X”证书试点制度建设。2019年4月,电子职校、交通职高、临平职高和富阳职高作为全国首批“1+X”试点学校先行先试,联合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证书内涵研究,积极制定本校试点工作方案,已有309名学生顺利通过考核并取得相关证书。经过三批试点工作申报,目前我市有24所中职学校参与了共计86个证书试点项目,试点人数规模达到5650人次。组织试点学校开展专题研讨,总结交流经验,电子职校在2019年省“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先进做法得到充分肯定。

三、加大投入,深化产教融合

1.探索多样化利益补偿机制。深化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一是企业和职业院校自我造血再投入的运行机制。对非全日制注册的企业学徒开展的在岗培训、业务研修等企业内部发生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企业因接受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全日制注册的学徒实习生,根据企业实际接纳上岗实习且实习时间累计 1 个月以上的学徒人数,按人均每月400 元的标准,用于学徒在企业内发生的培训费用补助,超出部分由企业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二是项目建设奖补机制。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杭政〔2015〕43号)的要求,“十三五”期间,我市分批扶持30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推进项目,对每个试点推进项目进行相关的经费补助。

2.加大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培训补助。2016年3月颁布的《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杭人社发〔2016〕27号)中规定,大学生参加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杭州市区就业创业可享受一次50%标准的培训鉴定补贴,其中属当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可享受一次全额补贴;在杭高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毕业前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杭州市区就业创业,给予每人2000元资助。其中,杭州市户籍的学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即可享受。为了鼓励企业吸纳技能人才,用人单位每吸纳一名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杭州市区社会保险费),可享受1000元的资助。

3.共建共享,不断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各校与企业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并将职业资格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纳入课程体系。在此基础上,校企共建各具特色的校内外实训基地。如中策职校设立校企双向“企业课堂”,在“企业教室”现场教学采取“忙时实习,闲时学习”的分段式教学形式。西湖职高建筑专业“铭品商学院”和烹饪专业“嘉麦烘焙学院”入驻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开启了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新模式。

尽管杭州市职业院校在产教融合工作中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但在产教融合深化推进过程中,仍然遇到了诸多体制和机制上的制约,破解产教融合中的难题仍然在路上。接下来,我局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职教20条”、省市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精神,联合政府各部门着力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入手,真正破解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过程中的瓶颈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市、区各级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关注省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的制定进程,在省方案出台之前做好我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研制工作,尽快建立“杭州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区、县(市)政府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同步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深入实施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完善组织管理、经费保障、合作运行和激励评价等机制,努力破解瓶颈问题,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杭州样式。继续推进我市中职质量提升工程各立项项目的建设工作,加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工程有关建设项目的考核验收,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三是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在现代学徒制国家级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以“六个共同”为目标,尝试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学徒的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形成政府激励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配合人社部门积极探索企业新型学徒制,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对开展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稳步实施“1+X”证书试点,调动企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四是发挥职业院校的主导作用。继续通过“一校一策”的方式支持市属高职院校争创一流。支持杭职院“高职名校”建设三年提升计划,跻身“全国高职院校第一梯队前列”。支持杭科院“创一流”内涵建设,到建校十五周年(2024年)时,学校综合办学实力达到全国同类院校一流水平。加强对各类职教资源统筹,加快推进中策职校大江东分校和钱塘新区职教小镇建设,推进杭州市交通职业高级中学笕桥校区、杭州市电子信息职业学校双桥校区前期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增强职业教育社会服务能力;支持职业院校建立校企合作产学研基地、校企合作共同体。

五是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产学合作育人。完善由政府职能部门主导,行业组织、研究院所、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产教供需双向对接机制。加强国家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实习实训平台建设。引导高校以特色学科为依托,结合杭州市产业发展需求,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联合建设一批协同创新中心,探索建立市产教融合研究院。结合职业教育各院校学科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需求,整合优质的产业资源,推进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等,促进产学合作育人。

衷心感谢您对杭州职业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李敏     电话:87061325

杭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