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检查和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依法查处重大和跨区域的土地、矿产、测绘等违法案件,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二)承担全市土地、矿产、测绘等违法行为线索举报的受理和处置工作。
(三)指导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闲置土地依法收回相关工作。
(四)完成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