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主要职能:

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地方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指导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并监督实施。


岗位负责人: 吴霞
联系电话: 0571-8958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