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4日至3月11日,在杭州建设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http://cxjw.hangzhou.gov.cn/art/2020/3/5/art_1692623_42099130.html)。 序号 | 提出建议单位 | 提出的具体建议 | 采纳情况 | 采纳情况说明 | 1 | 省一建 | 安责险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已开工工地还需不需要买? | 解释说明 | 安责险待发文之后实施,之前项目可按照同等意外伤害险来进行。 | 2 | 省一建 | 第十条文本错误,序号4缺少 | 采纳 | 修改管理办法第十条序号。 | 3 | 施工企业 | 第十四条 附件3 上面需要盖章,实际企业直接在网页上打分,平台未有相关上传端口? | 采纳 | 标化平台上设置相应上传端口。 | 4 | 桐庐县质监站、通达集团 | 第八条7.规模。。。 建议:规模差距多少可以上报?对于效益突出的,如何界定,是否有具体事例,建议适当明确 | 不采纳 | 维持原文件写法不变。 | 5 | 桐庐县质监站 | 第九条 建议:明确“1年内”统计范围时间段,如若某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是否针对该企业全部工地进行否定? | 解释说明 | 1年按照评审周期计算,若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该企业所有项目均否定。 | 6 | 桐庐县质监站 | 第十条 必须符合以下条件:6.工地建立基层党组织,作为必要条件,如果工地无党员或人数不足怎么办? | 解释说明 | 基层党组织作为创建必要条件。 | 7 | 桐庐县质监站 | 第十二条 申报创建计划,已在市标化平台申报了,还需不需要纸质版申办计划? | 解释说明 | 按文件要求执行。 | 8 | 桐庐县质监站 | 第十三条 牌匾领取,匾牌是否由市建委统一制作?落款是当地监督机构还是市建委? | 解释说明 | 修改文件,牌匾由市建委统一制作。 | 9 | 桐庐县质监站 | 第十八条第五点: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通报批评的。建议:改为“因质量安全问题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作出直接摘牌并取消其创建资料;受到监督机构通报批评的,发生一次作出黄牌警告,累计两次被黄牌警告的,作出摘牌并取消其创建资格。” | 不采纳 | 修改文件,删除原文件第五、六条 | 10 | 余杭区质监站、通达集团 | 1、第十三条:施工单位领取匾牌并悬挂在工地大门口,与附件2中由各参选工地自行制作,有矛盾。2、附件2中,落款单位字体为黑色字体,指的是哪个落款单位?字体大小需要明确 | 解释说明 | 修改文件,牌匾由市建委统一制作。 | 11 | 通达集团 | 第五条 专家级评委组成建议能够大概情况说明,以利于信息公开 | 不采纳 | 按照省建设厅同等评审模式进行。 | 12 | 通达集团 | 第六条 建议不实行总量控制,加强过程管控,好的项目积极推荐 | 不采纳 | 保持总量控制,参考各区项目数量、安全生产情况等进行分配。 | 13 | 通达集团 | 第八条 2 建议对公建面积进行适当调整,个别幼儿园等小项目同等条件下更难做好,建议鼓励性调整面积 | 不采纳 | 文件第八条,7中对规模达不到的已有相关规定。 | 14 | 通达集团 | 第十八条 4“责令停工”建议明确修改为全面停工 | 采纳 | 修改第十八条,4中“责令停工”为“全面停工”。 | 15 | 通达集团 | 第二十三条1、加分项建议对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表彰或媒体的正面报道进行加分;2、适当增加现场会的加分分值 3、针对减分项中“简易行政处罚”建议更改为“行政处罚” | 不采纳 | 按照文件中规定加减分要求执行。 | 16 | 通达集团 | 第二十四条 建议明确表扬工地是否可以继续申报“西湖杯”和省标化 | 解释说明 | 表扬工地不能够申报省标化和“西湖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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