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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宪法强业务 弘扬宪法精神 普及新法知识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2020-12-09 19:32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12月4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规划展览馆与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组织纪念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咨询活动。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宣传的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之所以确定12月4日这一天为“国家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2020年1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在杭州市不动产登记市民之家窗口现场,结合窗口服务工作,以“宪法日,学宪法;强业务,守纪律”为主题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利用午休时间,收看“学习强国”平台上的纪录片《人民的宪法》;利用“自助服务区”、休息区与办事窗口等展示平台,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企业、群众提供宪法宣传材料,宣讲宪法知识等,增强“学宪法强业务”素质,践行“依法登记、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在规划展览馆活动现场,前来参观的市民群众与游客在一块块醒目的宣传展板前驻足仔细阅读,宣传台前工作人员一边讲解,一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同时,该局还在办公楼展示了宣传展板,让驻村指导员走进农村、走进田间地头分发宣传资料,与农村百姓进行面对面宣传。共计发放新《土地管理法》、《国家宪法日宣传折页》、《农村乱占耕地行为“八不准”》及《杭州规划和自然资源》等宣传资料8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