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0-2572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20〕127号 成文日期: 2020-12-17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0-2020-0010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0-12-22 10:49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一)意义

优先发展服务贸易,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稳外贸稳外资具有重要作用。2020年8月2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印发,原则同意商务部提出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同意在杭州等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全面深化试点期限为3年。

2020年8月12日,商务部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商服贸发〔2020〕165号),指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改革先行、开放先行、创新先行和高质量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打造服务贸易发展高地,培育和提升开放型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通过开展全面深化试点,围绕拓宽开放领域、提升便利水平进行改革探索,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有利于推动服务贸易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与长三角一体化战略,进一步优化完善数字时代服务贸易治理体系,在高起点上推进杭州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提升“杭州服务”品牌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有利于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对稳外贸稳外资的支撑作用,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依据

1.《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

2.《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服贸发〔2020〕165号)

(三)目的

我市是服务业主导型城市,2019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占GDP的比重为66.2%,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近年来,随着杭州城市国际化步伐的加快,服务贸易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杭州的服务贸易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6年2月至2020年6月,我市通过开展两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服务贸易规模持续扩大、服务贸易结构不断优化,7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杭州经验”在全国推广,6个“杭州案例”入选全国“最佳实践案例”、数量位列全国首位。

制定《杭州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全面深化试点的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领域和组织实施措施,指导全市做好全面深化试点工作,既是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举措,也是杭州创新发展服务贸易、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有利于推动我市服务贸易规模持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打造服务贸易高地,推出一批“杭州经验”“杭州案例”、继续为全国服务贸易发展贡献“杭州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杭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数字时代服务贸易治理体系,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与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在高起点上推进杭州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打造“中国服务”国家品牌的杭州样板,为奋力展现“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做出新贡献。

2.主要目标。全面深化试点期间杭州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同口径年均增长6%以上,数字服务出口占比达到70%;服务贸易示范园区、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杭州服务”品牌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最佳实践案例。

(二)主要任务。

按照国家总体方案要求,提出了完善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提升便利水平、创新发展模式、健全促进体系、优化政策体系、创新监管模式、健全统计体系等8项全面深化试点任务,并根据杭州特色提出了强化要素支撑和打响杭州品牌2项任务,共计10项任务。全面深化试点期内,我市将围绕这10项任务,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提升开放水平,构建有利于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围绕重点领域推动服务“走出去”,不断推出新模式、新经验、新案例。

(三)主要领域。

充分发挥数字贸易引领作用,构建以“数字+”为先导的优势明显、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服务贸易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数字服务、文化贸易、旅游服务三大优势领域,持续推进金融保险服务、会展服务、教育服务三大重点领域,稳步培育医疗健康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流运输服务三大潜力领域。

(四)组织实施。

从加强统筹推进、加强协调互促、加强宣传培训、加强考核评估四个方面,把杭州的全面深化试点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解读机关:杭州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25日

解读人:金焕国,联系电话:85257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