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79/2020-2569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工发〔2020〕380号 成文日期: 2020-11-30
发布单位: 市城乡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16-2020-0011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征求意见汇总表
时间:2020-11-30 17:41 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浏览次数:

2020年9月14日至10月14日,在杭州建设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8条(网址:http://cxjw.hangzhou.gov.cn/art/2020/9/14/art_1692623_57601731.html) 。

序号

提出建议单位

提出的具体建议

采纳情况

采纳情况说明

1

富阳区住建局

“第十一条 二、参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在当年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之前竣工验收合格并已完成竣工备案”建议申报时间与市标化管理优良工地时间一致,到当年9月30日竣工验收为止。

不采纳

市标化为新一轮评选周期,西湖杯与市标化后续均会与国家、省相关奖项评选时间调整一致,文件中不规定具体日期。

2

西湖区住建局

第二章第六条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建设规模较小,建议房屋建筑工程申报规模改为“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

不采纳

综合全市相关建设规模及市标化管理办法,不采纳

3

杭州萧宏建设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以联合体进行承建的项目,很多信息只有牵头单位,建议西湖杯评比办法中明确联合体投标的两家均以主承建单位参评,也可以以牵头单位参评,西湖杯文件中显示联合体的各家单位信息。

解释说明

文件中已明确“原则上以施工许可证为最小申报单元;当有多个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信息存在两家以上(含两家)主要承建单位的,应采取联合方式申报”。

4

杭州萧宏建设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竣工备案表,市政项目的特点,建设单位在规划,环评等方面完成周期较长,建议备案表提供周期适当延长。

不采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需完成备案,不予延长。

5

浙江宝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条中“评选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竣(交)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等建设工程项目”,对于住宅项目可否设置入住率限制条件,已减少评杯后可能的投诉。

解释说明

不设置入住率要求。

6

浙江宝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七条中,对于一个施工许可证上有多个标段,多个主施工单位的,能否允许或有条件地允许其中某一个标段单独申报?

解释说明

不允许,申报西湖杯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单位工程的划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原则上以施工许可证为最小申报单元,不得人为地任意分割,以确保工程结构的连续性和功能完整性。

7

浙江宝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中“二、参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在当年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已完成竣工备案”,因竣工备案验收合格在竣工备案的前面,能否只要求在申报截止日期以前竣工验收合格前或完成竣工备案(二选一)?

解释说明

不允许,参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竣工验收合格且已完成竣工备案。

8

浙江宝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中“五、参评工程应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达到国家和部颁发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及杭州市有关施工质量的规定”建议修改为“。。。达到国家和部颁发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及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施工质量的规定。”

采纳

修改文件第十一条中第五点为:“参评工程应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达到国家和部颁发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及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施工质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