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基层指导处
主要职能:

拟订区、县(市)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总体意见,审核区、县(市)机构改革方案。协调市直各部门与区、县(市)的事权划分。管理区、县(市)事业单位机构限额;审核区、县(市)副局级及以上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设置,并承担机构限额内的设置调整工作。审核区、县(市)和乡镇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额,并承担总额内调整的审核工作;按规定分配上级下达的区、县(市)事业编制。调研、指导区、县(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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