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9-2621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2019〕55号 成文日期: 2019-09-06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科技、教育/科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0-2019-0012
《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全国“双创”示范城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时间:2019-09-06 11:10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2019年5-6月,《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双创”示范城的实施意见》先后两轮征求各有关部门、区县(市)和创新创业企业、投资机构、双创平台意见,并充分借鉴北京、上海、深圳、苏州等先进城市相关政策和指标,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共收到47条建议,已采纳26条、部分采纳9条、未采纳12条(详见附表)。

2019年8月16日至8月26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市政府、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网址:https://www.hangzhou.gov.cn/art/2019/8/16/art_1229063429_2024034.htmlhttp://drc.hangzhou.gov.cn/art/2019/8/16/art_1229248486_2314169.html),截至期满,未收到意见反馈。


附表:《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全国“双创”示范城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序号

单位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说明

1

市财政局

1.第十一点中“市级部门年度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建议按照财库〔2011〕181号文件精神,修改成“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已采纳


2

2.第三部分“打造全生命周期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第十点“着力完善资金链”中:“探索建立‘杭创投’,加快启动运营大学生创业引导基金,推动大学生创业引导基金发挥更强作用,到2022年将市级创投基金扩大到50亿规模、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达15亿元,全市各级创投基金规模达200亿以上”。修改为“到2020年将市级创投基金扩大到30亿规模、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达10亿元”。

未采纳

考虑到指标年限的一致性(所有指标均以2022年为时间节点),经商市科技局等部门,结合杭州创投引导基金运作实际和2020的目标,建议不予调整该目标。

3

3.第三部分“打造全生命周期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第十一点“着力完善政策链”中:“对在杭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和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争取国家对补贴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鼓励各类人才投身创新创业实践”。该条款建议取消。

已采纳


4

市科技局

1.第9条“115”人才计划归口管理部门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至市科技局,建议责任单位增加市科技局,设计“落实外国人来浙工作、出入境、居留等便利措施”,外国人居留许可业务归口部门为市公安局,建议责任单位增加市公安局。第10条,因机构改革知识产权职能划至市场监管局,建议责任单位增加市场监管局。第16条,建议责任单位增加市人社局。

已采纳


5

2.第16条涉及“研究制订外国人在杭工作管理的相关法规”,市外专局曾于2018年开展此项工作,并将《外国人在杭工作管理服务条例》(草案)报省人大审查,后省人大答复杭州市无立法权限,该立法工作被终止,故建议取消该项工作。

已采纳


6

3.我局认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3000亿元设置指标过高,建议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68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2455亿元。

部分采纳

根据《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目标测算,经商科技局等单位,到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000家,并用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指标替代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指标。

7

4.总体目标中,到2022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3.7%以上,建议改为3.6%以上。

未采纳

该指标是衡量城市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北京已连续7年保持在5.5%以上,2018年深圳是4.05%、上海是4.0%、杭州是3.3%、武汉是3.2%、南京是3.1%。目前,杭州全国排位约第5名左右,追赶前四大城市难度较大,且武汉、南京非常接近,需加大力度提升比例,体现示范作用。

8

5.第3页第8行,主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全面接入全球创新网络,建议改为主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着力强化全球化创新中心布局,全面接入全球创新创业网络。

已采纳


9

6.第5页第14行,加强与上海、合肥等地对接,探索建立“长三角梦想小镇”,建议改为加强与上海、南京、合肥等地对接,协同推进G60创新走廊建设,探索建立“长三角梦想小镇”。

已采纳


10

7.第7页第4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建议改为开展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等优势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

已采纳


11

8.第9页第3行,利用“创新劵”“活动券”“服务券”切实为科创企业减税降负,因“服务券”已划至市场监管局,据了解已取消,建议改为利用“创新券”“活动券”切实为科创企业提供创新创业配套服务。

已采纳


12

9.第9页第6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农村“双创”金融支持力度。建议后面再增加“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健全政府、银行金融服务风险分担机制。”

已采纳


13

市经信局

1.建议(八)着力完善产业链的责任单位中增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理由:“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和市场主体升级工作是由市小微办负责,市小微办设置在市市场监管局。

已采纳


14

市金融办

1.第9页第10部分,“支持科创企业到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建议改为“支持科创企业赴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

部分采纳

考虑到目前新三板挂牌作为直接融资平台的作用逐步趋弱,调整为“支持科创企业赴境内外上市”。

15

2. 第9页第10部分,责任单位建议增加:市农业局(涉农村“双创”金融支持),退役军人事务局(涉退役军人创业基金),发改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涉发行债券),浙江银保监局(涉及金融产品创新),浙江证监局(涉企业上市)以及市财政局、税务局。

已采纳


16

3.从该段各单位任务分工、数量和性质看,市金融办均不宜放在责任单位第一位。

已采纳


17

市统计局

1.(三)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3.7%以上,对于3.7%的比例的准确性需要进一步核实。2018年该指标为3.3%,对2022年达到3.7%的比例测算需要进一步确认和校准。

未采纳

未采纳理由同第7点。

18

2.(三)总体目标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3000亿元,对于3000亿元需要有明确的界定范围和测算办法。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948亿元。对于统计数据的应用需严格规范,测算需有明确的界定范围和测算方法,对3000亿的测算需要进一步确认和校准。

部分采纳

“高新技术产业规上增加值”指标杭州在全国并不占优势,相比之下,“高新技术产业规上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在全国排名相对靠前。2018年杭州该比重为57.2%(苏州48.5%),因此,在总体目标中,用该指标替换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

19

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

第五点,“近期突破的重点任务”中“(十五)提升‘电商扶贫园区’综合服务能力”,杭州市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中电商平台帮扶和电商培训等相关工作,建议责任单位为:市商务委、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

已采纳


20

市市场监管局

第一大点第三项(总体目标)“新增核心发明专利8000项以上”,其中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量达到1000件以上;建议把“核心发明专利”改为“自主发明专利”;另外,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到2020年,杭州市达到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量822件的目标,2018年杭州市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量是796件,建议按照增速将1000件改为900件。

部分采纳

考虑到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杭州与其他城市差距较大(深圳2017年PCT申请量已突破2万件),为体现“双创”示范城的引领性,建议删除关于PCT的相关指标。

21

市人社局

1.第八页第九条着力完善人才链中“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因这项制度为省里相关政策,我市无这项制度,建议删除。

已采纳


22

2.第八页第九条着力完善人才链中“杭州工匠”行动计划等多种途径,支持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因杭州工匠行动计划于创业培训没什么关联,建议删除“杭州工匠”行动计划。

已采纳


23

3.第八页第九条着力完善人才链中“建成3家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因建成3家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是省里制定的目标,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立足一园多点的发展布局,现有下城、江干两个园区。建议修改为“更好发挥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作用”。

已采纳


24


4.第八页第九条着力完善人才链中“做强做优杭州人才国际交流大会”建议修改为“做强做优中国杭州国际人才交流与项目合作大会”。

已采纳


25


5. 第八页第九条着力完善人才链中“到2022年,海外高层次人才达到8万人,培育大学生创业企业6000家”建议修改为“到2022年,海外人才达到6万人,新增大学生创业企业6000家”。

部分采纳

考虑为体现“双创”示范城的引领性,海外人才人数量目标8万人未做调整。

26

市科协

第6-7页第四大点(七),建议将院士工作站改为“院士专家工作站”,并在该段末尾责任单位中加上“市科协”。

已采纳


27

上城区政府

1.在实施意见的“(九)着力完善人才链”内容里增加“为不落户或不缴纳杭州当地社保的人才,在杭州购房出台对应的政策”。

未采纳

相关内容整合到“建立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服务通道”等条款。

28

2.将实施意见的第(十六)条“整合提升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园”改为:“整合提升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园及各类特色小镇”。

未采纳

由于文件篇幅限制,该(十六)条内容已删除,后续会在重点任务分解落实中体现。

29

拱墅区政府

1.建议增加“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内容,与省双创工作衔接。可将P4“二、构建广覆盖、宽领域、多层次的新时代追梦创联体”改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部分采纳

在主要目标,完善创新链等章节均体现“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第二大点标题考虑到政策意见内容的整体性,暂未作调整。

30

2.P12加强统计监测。建立健全“双创”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确定统计指标和分类目录,做好创新创业统计监测工作。由于双创大量工作处于探索阶段,由上往下设定发展指标,可能限制基层创造力和市场活力,建议具备条件以后开展。

未采纳

关于“双创”统计,目前,市统计局在统计月报中开辟专门板块“创业创新”,已纳入市场主体、专利两项指标;国家统计局出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加强对创新创业统计监测,此项工作已具备扎实基础,并且非常重要,不存在限制基层创造力和市场活力的问题。

31

3.P5打造“特色小镇”联盟,推动梦想小镇等里面希望加一个智慧网谷小镇,因为智慧网谷小镇有250万方的体量,足以支撑杭州3-5万的双创人才。

未采纳

具体小镇名称将在后续下发的重点任务分解落实中予以体现。

32

高新区(滨江)政府

1.第(七)条着力完善创新链:增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研究院和研究生院”内容;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援助体系建设”后增加“支持高新区(滨江)打造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实现知识产权事务最多跑一次”。

部分采纳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研究院和研究生院”将在后续下发的重点任务分解落实中予以体现。

33

2.第(十五)条提升“电商扶贫园区”:增加“网易严选”内容。

未采纳

该部分内容将在后续下发的重点任务分解落实中予以体现。

34

3.第(十七)条全力服务保障全国“双创”活动周:增加“物联网小镇、互联网小镇”内容。

未采纳

该部分内容将在后续下发的重点任务分解落实中予以体现。

35

4.第四条做强线下线上两大创新创业“极核”:在“放大高新区(滨江)创新创业示范带动效应”后增加内容“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已采纳


36

5.第五条,打造六大创新创业驱动引擎:在“推动梦想小镇”后增加内容“物联网小镇、互联网小镇”。

未采纳

该部分内容将在后续下发的重点任务分解落实中予以体现。

37

萧山区政府

1.总体目标。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等,到2022年只有总数,没有比较,是否可以参照下面的小微企业的表述,同时体现到2022年新增数和总数,便于明确具体目标和任务。

已采纳


38

2.第二点第(四)项实施意见中,建议补充“万向创新聚能城”作为全市线下双创重要载体空间。

已采纳


39

3.第二点第(五)项实施意见中,建议补充“信息港小镇”作为全市创新创业驱动引擎。

未采纳

该部分内容将在后续下发的重点任务分解落实中予以体现。

40

4.第四点(八)、(十一)项实施意见中,对于小微企业的支持,建议聚焦能体现“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导向,重点支持科技型的小微企业,而不是所有小微企业。

已采纳


41

余杭区政府

1.第六点中“通过3-5年努力,重点打造10个国家双创示范基地、30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中,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目标数量建议应与国家总目标数相匹配。

已采纳


42

2.第十一点中“制定完善女性创新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建议改为“统筹制定完善各类创新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各类人才投身创新创业实践”。

已采纳


43

3.第十三点中“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类特色小镇统筹联动、资源共享”建议改为“根据特色小镇发展规划,进一步细化、深化各小镇创新创业类产业发展定位,统筹联动,资源共享”。

部分采纳

该部分内容已整合到第五点。

44

4.第十三点中“鼓励各区县(市)打破税收分成、统计数据分成等制度障碍,建立一批双创产业化基地”,建议改为“由市级部门统筹,建立一批双创产业化基地”。

部分采纳

该部分内容已整合到第五点“打造六大创新创业驱动引擎”,该条款是《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稳企业稳增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政策举措》(杭政函〔2019〕42号)明确的政策内容。

45

5.第十七点段首句建议改为“全力服务保障全国‘双创’系列活动”。

未采纳

考虑到双创活动周已圆满结束,此段已删除,部分内容在后续下发的重点任务分解落实中予以体现。

46

桐庐县政府

1.建议第六页“(六)建设100个创新创业基地”增加国家级产业先行试验区内容,即将“加快众创空间、创业投资孵化机构和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修改为“加快众创空间、创业投资孵化机构、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和国家级产业先行试验区建设”。

已采纳


47

2.建议第九页“(十一)着力完善政策链”针对创新主体中的科研机构成果转化增加“制定出台鼓励创新成果转换政策,促进科研机构创新成果向企业转化”内容。

已采纳


48

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下城区、临安区政府、富阳区政府、淳安县政府

无意见。



49

江干区、西湖区、建德市、钱塘新区、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市发改委门户网站

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