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时间: 2019- 09- 29 11: 40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哪些小区可列入本轮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

答:我市本轮重点改造2000年(含)以前建成、近5年未实施综合改造,且未纳入今后5年规划征迁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2000年(不含)以后建成,但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也可纳入改造范围。

二、本轮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答:根据《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技术导则(试行)》,从“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居住环境、提升服务功能、打造小区特色、强化长效管理”五个方面,明确了83个基础项和48个提升项,重点突出综合改造和服务提升。

具体说,就是对影响老旧小区居住安全、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必须列入改造内容,确保实现基础功能的提升;同时结合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选择性地实施加装电梯、提升绿化、增设停车设施等的改造,打造小区文化和特色风貌,落实长效管理,提升小区服务功能。有条件的,加大周边碎片化土地的整合利用,对既有设施实施改建、扩建,努力挖潜空间,增加养老幼托等配套服务设施。

三、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的程序如何设置?

答:1.计划申报:2/3以上业主同意改造、且同意初步改造方案后,由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每年10月底前向市建委申报列入下一年度全市改造计划。

2.计划确定: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提出的改造需求组织审查,确定下一年度改造计划,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文明确。

3.项目实施:按照年度改造计划,由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牵头组织实施。

4.长效管理: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及居民代表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后,按照长效管理方案,落实管理和服务,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

四、综合改造提升费用组成是怎样的?

答:按照“市级推动、区级负责、街道实施、社区沟通、居民参与”五级联动机制实施改造。

1.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提升的,市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2000年后建成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实施改造提升的,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原责任主体承担改造费用。

2.根据《实施方案》,原则上居民要出资参与,具体通过个人出资或单位捐资、物业维修基金、小区公共收益等渠道落实。

五、本轮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的原则是什么?

答:1.以人为本、居民自愿。坚持共建共享共治,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变“要我改”为“我要改”,由居民决定“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如何管”。

2.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保基础、促提升、拓空间、增设施”要求,做到“一小区一方案”,强化设计引领,确保居住小区的基础功能,结合小区情况,优化空间资源利用,明确菜单式改造内容和基本要求,拓展公共空间,提升配套服务功能。

3.功能优先、兼顾美观。在共性需求上,统筹水电气迁改、地下管网、污水零直排、拆违复绿、消防整治、智慧安防、物业改善等项目,把多项改造内容一次性实施到位,防止重复施工;在个性选择上,通过设置停车泊位、加装电梯、海绵设施、空间整治等个性化加载菜单,力争做到“综合改一次”。

4.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引导多方参与确定长效改造管理方案;相关管养单位提前介入,一揽子解决改造中的相关难题;提高制度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构建“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

六、如何拓展老旧小区空间和服务功能?

答:做到“一小区一方案”,确保居住小区的基础功能,努力拓展公共空间和配套服务功能。加大资源整合,支持对部分零星用地和既有用房实施改(扩)建,可通过置换、转让、腾退、收购等多种方式,增加老旧小区配套服务用房;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存量房屋,提供给街道、社区用于老旧小区养老托幼、医疗卫生等配套服务。

七、本轮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的总体安排和目标是什么?

答:2019年年底前,开展项目试点,优化政策保障,建立工作机制。至2022年年底,全市实施改造老旧小区约950个、居民楼1.2万幢、住房43万套,涉及改造面积3300万平方米。

通过本轮改造,推动老旧小区功能完善、空间挖潜和服务提升,努力打造“六有”(有完善设施、有整洁环境、有配套服务、有长效管理、有特色文化、有和谐关系)宜居小区,使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八、今年有哪些试点项目?后续如何安排?

答:今年是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的试点年,全市在原有13个试点基础上,再次挖潜,总共有65个试点项目,涉及7.9万套住房列入本年计划。其中13个试点清单已通过杭州发布(8月16日)等官方媒体正式公布。

后续分年度计划,由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于每年10月底前申报,经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确定,报市政府同意后才能正式列入。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具体某个小区希望进行改造的,需先满足两个2/3的要求(即改造计划2/3以上业主同意改造,改造方案2/3以上业主同意)。

九、已列入危房的、或存在危房隐患的建筑,怎么改造?

答:本轮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提升除应符合《导则》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杭州市的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其中涉及危房或存在危房隐患的建筑,应由危旧房治理改造的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和《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治理,对小区内C、D级危险房屋,采取“腾、修、拆、控”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理。

十、“2/3以上业主同意”具体指什么?

答:根据《物权法》规定,“2/3以上业主同意”指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市建委、“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联合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