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80267448/2019-2402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9-18
发布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主题分类:
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西3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09-18 15:02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复函编号:杭人社提〔2019〕47号

  《关于提高杭州主城区农村老年人养老金水平的建议》(西3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乡养老保障一体化问题
  杭州市历来重视养老保障制度的城乡统筹建设。2008年出台的《杭州市养老保障办法》明确规定,杭州市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业户籍人员可参照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户籍居民享有同等的参保权利。
  2003年,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征用土地农转非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若干意见》(杭政〔2003〕7号)精神,我市出台了征用土地农转非人员“双低”养老保险办法,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待遇,该政策同样适用于撤村建居农转非人员。2011年12月起,我市调整执行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政策,新增征地农转非人员(含撤村建居)实行一次性缴纳1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办法,并在2013年修订的《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杭政〔2013〕104号)中明确: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新增征地农转非人员(含撤村建居人员)应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一次性缴纳1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财政按应缴费额的30%给予缴费补贴。上述政策是基于被征地人员失去了土地生产资料,通过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方式保障其基本养老需求,切实维护被征地人员的利益。
  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是基于特定历史背景、特定人群出台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适用的对象是我省城镇户籍,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或在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工作过,但未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该政策是一项阶段性的政策,按照省人力社保厅规定现已停止执行。2016年国家人社部发文强调,严禁各地违反国家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因此尚未被征地(撤村建居)的农村居民要求一次性缴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缺乏政策依据,也不具备实施条件。
  2010年我市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劳动年龄段以内的城乡居民,均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作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主要在于解决相对弱势社会群体的托底性养老保障问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出资建立基础养老金,体现了社会保障的共享理念;同时鼓励个人缴费,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其性质决定了它的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必然低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历年来,我们与财政部门一直在努力提高基础养老金,增加缴费档次,提高财政补贴,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但也存在一定的限制,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调整权限在省级部门,我市政策调整须与省同步;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统筹基金与补贴都来源于财政资金,考虑到各级财政的支付压力,待遇水平提升必须审慎稳妥进行。
  二、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村撤村建居问题
  根据市有关工作要求,撤村建居的范围和审批程序为:“撤村建居的范围为杭州市区建成区内的行政村和城郊人均耕地面积0.1亩以下(含0.1亩)或全村耕地总面积20亩以下(含20亩)的行政村。城郊人均耕地面积0.1亩以上的行政村提出要求,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也可列入撤村建居的范围”。在实际操作中,一般由属地政府核实行政村人口、区域、用地面积、经济状况等基本情况,做好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有关撤村建居改革试点的意见征询等基础性工作后,以区政府名义正式请示市政府,市城乡建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三、关于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问题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民政局坚持需求导向,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不断满足城乡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通过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市建有居家养老照料中心2800多家,遍布城乡,老年人15—20分钟养老服务圈不断巩固完善。同时,我市不断加强对城乡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帮扶和支持,主城区范围内农村老年人与城区老年人享受同等标准。2013年,我市出台落实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对经评估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困难老人,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或者入住养老机构服务。此外,我市还依托智能终端,为经济困难的空巢、独居、孤寡、失独、高龄等特殊老年人免费提供紧急呼叫、主动关怀、精神慰藉、特殊“助急”、亲情通话等服务。下一步,我市将一如既往地推进为老年人尤其是为困难老年人服务的工作,加大城乡统筹,更好满足老年人需求。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