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车辆管理处
主要职能:

拟订全市公务用车管理的政策、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监督市级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承担市级领导的用车保障任务。

联系电话: 0571-85253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