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80267448/2019-2622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人社发〔2019〕97号 成文日期: 2019-07-30
发布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规范〈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办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19-07-30 17:03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规范《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办理程序,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杭创业的若干意见》(杭政〔2001〕17号)和《关于留学人员工作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杭政函〔2008〕202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关于规范
  一、文件制定背景 
  海外留学回国人才是推进创新、加快产业发展的生力军,大力发挥海外留学回国人才作用,推进杭州城市国际化进程,对促进我市进一步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截至2018年底,全市创办留学人员创业园11家,累计引进留学人员3.5万人,《工作证》办理量逐年急剧增加。为响应“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工作证申请条件和申办程序,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证流程,特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杭创业的若干意见》(杭政〔2001〕17号)和《关于留学人员工作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杭政函〔2008〕202号)。 
  三、主要内容 
  1.申请条件。该部分对留学人员的定义、用人单位、社保缴纳等申请《工作证》需满足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2.申请材料。该部分规定了在国(境)外获得学位或在国(境)外进修,以及已获得的《工作证》遗失或失效等不同情况下申请《工作证》所需材料。 
  3.申办程序。该部分明确了《工作证》申办流程和方法以及《工作证》有效时间。 
  4.其他。该部分对文件办理地区范围和正式实施时间作了说明。 
  四、适用范围 
  1.《工作证》办理范围暂不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 
  2.本通知自2019年
9月1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   尹  华 杨旅雯

联系方式:0571-85167757、8838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