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函〔2002〕17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丰富杭州历史文化名城内涵,根据文物保护有关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公布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和《杭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贯彻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依照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切实做好保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单位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第三批4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详细说明和保护措施,由市园林文物局、市规划局另行印发。
附件:第三批市级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说明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第三批市级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说明
编号 | 名 称 | 保护范围 | 建设控制地带 | |
1 | 马寅初旧居 | 旧居现状所占用地范围,面积约140平方米。 | 东至下城区政府,南至庆春路,西至山子巷,北至现状6层住宅楼,面积约2400平方米。 | |
2 | 林风眠旧居 | 现有林风眠纪念馆范围,面积约2000平方米。 | 现有纪念馆外30米范围,面积为7990平方米。 | |
3 | 潘天寿旧居 | 潘天寿旧居及纪念馆和花园用地,面积约1700平方米。 | 东、北距保护范围分别为10米,南至规划小路,西至南山路,面积约4000平方米。 | |
4 | 浙江省中山纪念林碑 | 为凤凰山顶碑所占用地,面积约50平方米。 | 与南宋皇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基本相同,面积约1367000平方米。 | |
5 | 丁鹤年墓石亭 | 柳浪闻莺公园内的八角亭,面积为100平方米。 |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西、北均至公园内的小路,面积约2800平方米。 | |
6 | 古通济桥 | 石桥现状所占用地范围,面积约15平方米。 | 东、南、西、北分别距保护范围25米、25米、 30米、30米,面积约3100平方米。 | |
7 | 欢喜永宁桥 | 现状桥所占用地范围,面积约300平方米。 | 东距保护范围为40米,南、北距保护范围各为70米,西至沈半路,面积约17000平方米。 | |
8 | 祥符桥 | 祥符桥现状所占用地,面积约70平方米。 | 东、南、西、北分别距保护范围40米、50米、 30米、30米,面积约6700平方米。 | |
9 | 龙井 | 井周围10米范围,面积为1960平方米。 | 东至茶室外小路,南至龙井路,西、北至井约30米范围,面积为7430平方米。 | |
10 | 东岳庙 | 现状保存建筑范围内,面积约1700平方米。 | 东、南至现状小路,西至东岳庙外侧约30米,北至东岳庙所在山顶平台的边缘,面积为7700平方米。 | |
11 | 明宅 | 现状明宅围墙内用地,面积为1960平方米。 | 东至新华路,南至保护范围约20米,西距保护范围约50米,北距保护范围约30米,面积为8200平方米。 | |
12 | 国民革命军陆军第八十八师凇沪抗战阵亡将士牌坊 | 牌坊现状所占用地,面积为220平方米。 | 东、北至西溪路,南至多层建筑,西距保护范围约30米,面积为1460平方米。 | |
13 | 周恩来农村工作联系点 | 建筑现状所占用地及绿地,面积为1570平方米。 | 东至保护范围约20米,南至保护范围约30米,西至梅家坞路、北至保护范围约20米,面积为6860平方米。 | |
14 | 洋关 | 洋关现存三幢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 | 东、西至金华路、丽水路,南距保护范围约60 米,北至市二医院界线,面积为23600平方米。 | |
15 | 之江大学旧址 | 现状建筑所占用地,面积约5760平方米。 |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范围,面积约16000平方米。 | |
盐业银行 | 现有用地范围,面积为746平方米。 | 东至光复路,南至规划开元路清泰街,西至中山中路历史街区保护范围西界,北至中国工商银行开元路支行北,面积为10260平方米。 | ||
万源绸庄 | 万源绸庄旧址范围,包括现存建筑及已拆裙房,面积为125平方米。 | 东至光复路,南至市土特产总公司,西至中山中路,北至西湖大道,面积为1922平方米。 | ||
浙江实业银行 | 该建筑现状占地范围,面积为610平方米。 | 东至光复路,南至上城区房地产管理局、杭州家具商场,西以中山中路历史街区保护范围为界,北至杭州化工原料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支行,面积为11050平方米。 | ||
地方银行旧址 | 东至中山中路、南至现有围墙、西至省商业厅家属楼、北至惠民路,用地面积为905 平方米。 | 东至光复路,南至太平坊巷、金波桥弄,西至中山中路历史街区保护范围西界,北至惠民路,面积为5450平方米。 | ||
四拐角近代建筑 | 四拐角近代建筑群的占地范围,面积为955平方米。 | 清河坊历史街区保护范围。 | ||
16 | 中 山 中 路 近 代 建 筑 群 | 叶种德堂中药店旧址 | 现存建筑范围,面积为1200平方米。 | 清河坊历史街区保护范围。 |
17 | 方回春堂 | 现存建筑范围,面积为1235平方米。 | 清河坊历史街区保护范围。 | |
18 | 新新饭店中、西楼 | 东、西至文物建筑外7米,南至北山路,北至葛岭路,面积为3290平方米。 | 现有新新饭店范围,面积为8310平方米。 | |
19 | 圣果寺遗址 | 现状遗址范围,面积约27500 平方米。 | 南宋皇城建设控制地带范围,西至凤凰山脊线,面积约1367000平方米。 | |
20 | 南宋太庙遗址 | 遗址发掘处,面积约16000平方米。 | 北起城隍牌楼巷,南至万松岭路,东到中山南路,西沿紫阳山山脚,面积约135500平方米。 | |
21 | 老虎洞窑址 | 凤凰山西北坳现状遗址发掘处,面积约2000平方米。 | 建设控制地带与南宋皇城遗址的建设控制地带基本一致,面积约1367000平方米。 | |
水澄桥 | 桥身及桥头,面积为66平方米。 | 东西至桥身外30米,南北至河岸外30米,面积为4720平方米。 | ||
化仙桥 | 桥身及桥头,面积为215平方米。 | 东至化仙桥以东30米,南至复兴街,西至南复路,北至河岸外30米,面积为6335平方米。 | ||
海月桥 | 桥身及桥头,面积为186平方米。 | 东至现闸口市容环境管理所东围墙,南至复兴街,西至海月桥西30米,北至河岸外30米,面积为4590平方米。 | ||
洋潘桥 | 桥身及桥头,面积为285平方米。 | 东西至桥身以外30米,南至复兴街,北至河岸外30米范围,面积为4270平方米。 | ||
南星桥、南星古泉 | 南星桥保护范围为桥身及桥头,面积295平方米;南星古泉保护范围包括古泉、四眼井圈、亭子,面积为400平方米。 | 中河绿带控制范围,即江城路、复兴立交、铁路围合而成的范围,面积为16650平方米。 | ||
22 |
中 河 南 段 古 桥 及 古 泉 | 六部桥 | 包括六部桥及凤山水城城门,面积为1585平方米。 | 整个水城门公园,面积为8913平方米。 |
23 | 王文韶大学士府 | 现存围墙范围,面积为3850平方米。 | 东至市社会劳动保险委员会西围墙,南至清吟巷以南25米,西至龙华巷,北至杨绫子巷,面积为11230平方米。 | |
24 | 海潮寺旧址 | 大殿及大殿外7米范围,面积为1030平方米。 | 东北至木殿外30米,南至规划凯旋路,西至现有厂区道路,面积为10500平方米。 | |
25 | 张同泰药店 | 现有建筑范围,面积为970平方米。 | 东至中山北路,南至6层底商建筑,西至永丰巷,北至孩儿巷,面积为2350平方米。 | |
26 | 汪宅 | 现存建筑范围,面积为800平方米。 | 东至东侧小巷,南至规划望江路,西至中河路,北至汪宅外围墙30米,面积为5345平方米。 | |
27 | 源丰祥茶号旧址 | 现存建筑范围,面积为3390平方米。 | 东至金钗袋巷,南至元宝街南30米,西至牛羊司巷30米,北至望江路,面积为9640平方米。 | |
28 | 昭庆寺旧址 | 现存大殿西侧古井及南侧绿地,面积为5200平方米。 | 现青少年宫范围,即东至桃花河,南至少年宫广场,西至京华科影,北至规划凤起路延伸线,面积为58640平方米。 | |
29 | 澄庐 | 澄庐及其围墙内用地,面积为1680平方米。 | 东至南山路,南至大华饭店,西至西湖,北具保护范围约50米,面积约9800平方米。 | |
30 | 过溪亭 | 两侧各6米,前后各10米,面积为470平方米。 | 亭东、西两侧各50米,南、北两侧各30米的平坦地,面积为7005平方米。 | |
31 | 紫薇园坐标原点 | 现状紫薇园原点及周围围墙内,面积为150平方米。 | 东、北至原点10米,南至现状道路、西至延安南路,面积为480平方米。 | |
32 | 太平天国听王府 | 现存建筑范围,面积为1300平方米。 | 东至小营巷新建民居,南至小营巷以南30米,西至马市街,北至清吟巷,面积为6960平方米。 | |
33 | 大石佛院造像 | 东至现有小道,南至造像外20米,西至二层建筑墙基,北至造像外10米,面积为605平方米。 | 东至铁路局,南至北山路,西至坚匏别墅,北至宝石山弄,面积为3760平方米。 | |
34 | 八卦田遗址 | 八卦田遗址范围,面积为42000平方米。 | 东到南复路,南至小山脚,局部至凤凰山脚路,西至现状道路,北至玉皇山脚,面积为217000平方米。 | |
35 | 万松书院遗址 | 包括遗址及甬道,面积为11000平方米。 | 东到保护范围外约90米,南、西至九华山、凤凰山小路,北至万松岭路,面积约40000平方米。 | |
36 | 排衙石诗刻 | 排衙石诗刻现状所占用地范围,面积约500平方米。 | 将台山顶,东、南、西至保护范围分别约20米,北至保护范围为30米,面积约4400平方米。 | |
37 | 大诸桥 | 大诸桥所占用地,面积约150平方米。 | 东、南、西、北至保护范围分别为70米、40米、25米、40米,面积约9200平方米。 | |
38 | 清行宫遗址 | 孤山中山公园,清行宫遗址处,面积约15700平方米。 | 孤山全岛,面积约190000平方米。 | |
39 | 弥陀寺石刻 | 现状位于弥陀山山腰及山顶的摩崖石刻,面积为480平方米,其西侧的历史建筑列入保护范围。 | 东至弥陀山山顶,西至弥陀寺路,南、北距保护范围分别为15米、30米,面积约6900平方米。 | |
40 | 浙东运河之头 | 铁岭关路以东,官河路以南,古陵路以西,包括六朝牛埭、堤岸、古码头、城隍庙遗址、屋子桥、官河、官河路、西兴老街、面积为23440平方米。 | 西兴老街历史街区保护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