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时间: 2019- 07- 25 15: 17 来源: 浏览次数:

杭政办函〔2002〕17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丰富杭州历史文化名城内涵,根据文物保护有关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公布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和《杭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贯彻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依照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切实做好保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单位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第三批4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详细说明和保护措施,由市园林文物局、市规划局另行印发。

 

  附件:第三批市级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说明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第三批市级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说明

编号

名 称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1

马寅初旧居

旧居现状所占用地范围,面积约140平方米。

东至下城区政府,南至庆春路,西至山子巷,北至现状6层住宅楼,面积约2400平方米。

2

林风眠旧居

现有林风眠纪念馆范围,面积约2000平方米。

现有纪念馆外30米范围,面积为7990平方米。

3

潘天寿旧居

潘天寿旧居及纪念馆和花园用地,面积约1700平方米。

东、北距保护范围分别为10米,南至规划小路,西至南山路,面积约4000平方米。

4

浙江省中山纪念林碑

为凤凰山顶碑所占用地,面积约50平方米。

与南宋皇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基本相同,面积约1367000平方米。

5

丁鹤年墓石亭

柳浪闻莺公园内的八角亭,面积为100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西、北均至公园内的小路,面积约2800平方米。

6

古通济桥

石桥现状所占用地范围,面积约15平方米。

东、南、西、北分别距保护范围25米、25米、 30米、30米,面积约3100平方米。

7

欢喜永宁桥

现状桥所占用地范围,面积约300平方米。

东距保护范围为40米,南、北距保护范围各为70米,西至沈半路,面积约17000平方米。

8

祥符桥

祥符桥现状所占用地,面积约70平方米。

东、南、西、北分别距保护范围40米、50米、 30米、30米,面积约6700平方米。

9

龙井

井周围10米范围,面积为1960平方米。

东至茶室外小路,南至龙井路,西、北至井约30米范围,面积为7430平方米。

10

东岳庙

现状保存建筑范围内,面积约1700平方米。

东、南至现状小路,西至东岳庙外侧约30米,北至东岳庙所在山顶平台的边缘,面积为7700平方米。

11

明宅

现状明宅围墙内用地,面积为1960平方米。

东至新华路,南至保护范围约20米,西距保护范围约50米,北距保护范围约30米,面积为8200平方米。

12

国民革命军陆军第八十八师凇沪抗战阵亡将士牌坊

牌坊现状所占用地,面积为220平方米。

东、北至西溪路,南至多层建筑,西距保护范围约30米,面积为1460平方米。

13

周恩来农村工作联系点

建筑现状所占用地及绿地,面积为1570平方米。

东至保护范围约20米,南至保护范围约30米,西至梅家坞路、北至保护范围约20米,面积为6860平方米。

14

洋关

洋关现存三幢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

东、西至金华路、丽水路,南距保护范围约60 米,北至市二医院界线,面积为23600平方米。

15

之江大学旧址

现状建筑所占用地,面积约5760平方米。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范围,面积约16000平方米。

盐业银行

现有用地范围,面积为746平方米。

东至光复路,南至规划开元路清泰街,西至中山中路历史街区保护范围西界,北至中国工商银行开元路支行北,面积为10260平方米。

万源绸庄

万源绸庄旧址范围,包括现存建筑及已拆裙房,面积为125平方米。

东至光复路,南至市土特产总公司,西至中山中路,北至西湖大道,面积为1922平方米。

浙江实业银行

该建筑现状占地范围,面积为610平方米。

东至光复路,南至上城区房地产管理局、杭州家具商场,西以中山中路历史街区保护范围为界,北至杭州化工原料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支行,面积为11050平方米。

地方银行旧址

东至中山中路、南至现有围墙、西至省商业厅家属楼、北至惠民路,用地面积为905 平方米。

东至光复路,南至太平坊巷、金波桥弄,西至中山中路历史街区保护范围西界,北至惠民路,面积为5450平方米。

四拐角近代建筑

四拐角近代建筑群的占地范围,面积为955平方米。

清河坊历史街区保护范围。

16

山 中 路 近 代 建 筑 群

叶种德堂中药店旧址

现存建筑范围,面积为1200平方米。

清河坊历史街区保护范围。

17

方回春堂

现存建筑范围,面积为1235平方米。

清河坊历史街区保护范围。

18

新新饭店中、西楼

东、西至文物建筑外7米,南至北山路,北至葛岭路,面积为3290平方米。

现有新新饭店范围,面积为8310平方米。

19

圣果寺遗址

现状遗址范围,面积约27500 平方米。

南宋皇城建设控制地带范围,西至凤凰山脊线,面积约1367000平方米。

20

南宋太庙遗址

遗址发掘处,面积约16000平方米。

北起城隍牌楼巷,南至万松岭路,东到中山南路,西沿紫阳山山脚,面积约135500平方米。

21

老虎洞窑址

凤凰山西北坳现状遗址发掘处,面积约2000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与南宋皇城遗址的建设控制地带基本一致,面积约1367000平方米。

水澄桥

桥身及桥头,面积为66平方米。

东西至桥身外30米,南北至河岸外30米,面积为4720平方米。

化仙桥

桥身及桥头,面积为215平方米。

东至化仙桥以东30米,南至复兴街,西至南复路,北至河岸外30米,面积为6335平方米。

海月桥

桥身及桥头,面积为186平方米。

东至现闸口市容环境管理所东围墙,南至复兴街,西至海月桥西30米,北至河岸外30米,面积为4590平方米。

洋潘桥

桥身及桥头,面积为285平方米。

东西至桥身以外30米,南至复兴街,北至河岸外30米范围,面积为4270平方米。

南星桥、南星古泉

南星桥保护范围为桥身及桥头,面积295平方米;南星古泉保护范围包括古泉、四眼井圈、亭子,面积为400平方米。

中河绿带控制范围,即江城路、复兴立交、铁路围合而成的范围,面积为16650平方米。

 

 

 

 

 

 

 

22

 

 

 

中 河 南 段 古 桥 及 古 泉

六部桥

包括六部桥及凤山水城城门,面积为1585平方米。

整个水城门公园,面积为8913平方米。

23

王文韶大学士府

现存围墙范围,面积为3850平方米。

东至市社会劳动保险委员会西围墙,南至清吟巷以南25米,西至龙华巷,北至杨绫子巷,面积为11230平方米。

24

海潮寺旧址

大殿及大殿外7米范围,面积为1030平方米。

东北至木殿外30米,南至规划凯旋路,西至现有厂区道路,面积为10500平方米。

25

张同泰药店

现有建筑范围,面积为970平方米。

东至中山北路,南至6层底商建筑,西至永丰巷,北至孩儿巷,面积为2350平方米。

26

汪宅

现存建筑范围,面积为800平方米。

东至东侧小巷,南至规划望江路,西至中河路,北至汪宅外围墙30米,面积为5345平方米。

27

源丰祥茶号旧址

现存建筑范围,面积为3390平方米。

东至金钗袋巷,南至元宝街南30米,西至牛羊司巷30米,北至望江路,面积为9640平方米。

28

昭庆寺旧址

现存大殿西侧古井及南侧绿地,面积为5200平方米。

现青少年宫范围,即东至桃花河,南至少年宫广场,西至京华科影,北至规划凤起路延伸线,面积为58640平方米。

29

澄庐

澄庐及其围墙内用地,面积为1680平方米。

东至南山路,南至大华饭店,西至西湖,北具保护范围约50米,面积约9800平方米。

30

过溪亭

两侧各6米,前后各10米,面积为470平方米。

亭东、西两侧各50米,南、北两侧各30米的平坦地,面积为7005平方米。

31

紫薇园坐标原点

现状紫薇园原点及周围围墙内,面积为150平方米。

东、北至原点10米,南至现状道路、西至延安南路,面积为480平方米。

32

太平天国听王府

现存建筑范围,面积为1300平方米。

东至小营巷新建民居,南至小营巷以南30米,西至马市街,北至清吟巷,面积为6960平方米。

33

大石佛院造像

东至现有小道,南至造像外20米,西至二层建筑墙基,北至造像外10米,面积为605平方米。

东至铁路局,南至北山路,西至坚匏别墅,北至宝石山弄,面积为3760平方米。

34

八卦田遗址

八卦田遗址范围,面积为42000平方米。

东到南复路,南至小山脚,局部至凤凰山脚路,西至现状道路,北至玉皇山脚,面积为217000平方米。

35

万松书院遗址

包括遗址及甬道,面积为11000平方米。

东到保护范围外约90米,南、西至九华山、凤凰山小路,北至万松岭路,面积约40000平方米。

36

排衙石诗刻

排衙石诗刻现状所占用地范围,面积约500平方米。

将台山顶,东、南、西至保护范围分别约20米,北至保护范围为30米,面积约4400平方米。

37

大诸桥

大诸桥所占用地,面积约150平方米。

东、南、西、北至保护范围分别为70米、40米、25米、40米,面积约9200平方米。

38

清行宫遗址

孤山中山公园,清行宫遗址处,面积约15700平方米。

孤山全岛,面积约190000平方米。

39

弥陀寺石刻

现状位于弥陀山山腰及山顶的摩崖石刻,面积为480平方米,其西侧的历史建筑列入保护范围。

东至弥陀山山顶,西至弥陀寺路,南、北距保护范围分别为15米、30米,面积约6900平方米。

40

浙东运河之头

铁岭关路以东,官河路以南,古陵路以西,包括六朝牛埭、堤岸、古码头、城隍庙遗址、屋子桥、官河、官河路、西兴老街、面积为23440平方米。

西兴老街历史街区保护范围。